中标
西藏电信(网资)2020-2021年NOC-IT设备服务器类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万元
中标公司四川西欣科技有限公司4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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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西藏电信(网资)2020-2021年NOC-IT设备服务器类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0-06-24 18:29:16

西藏电信(网资)2020-2021年NOC-IT设备服务器类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中选人

中选金额

(不含税)

税率

1

西藏电信(网资)2020-2021年NOC-IT设备服务器类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项目

四川西欣科技有限公司

440000.00元

6%

公示时间:2020625至2020627日,共3天。

公示期间,比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5182756992

邮箱地址: 813788674@qq.com

比选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网络资产分公司

日期: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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