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关于开展飞鹅岭康体公园地块“三通一平”工程监理的询价公告
金额
8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储中心)为花都区土地储备机构,在花都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土地储备。现区土储中心拟开展飞鹅岭康体公园地块“三通一平”工程总承包监理费用的询价工作,诚邀相关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飞鹅岭康体公园地块“三通一平”工程监理。
(二)工程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秀全街岭西路以东、车城大道以北,涉及地块红线范围内“三通一平”工程。
1.工程内容: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三通一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与该工程有关的附属工程:
(1)地上青苗、建(构)筑物、附着物清运及办理相关手续;
(2)按19米地坪标高(广州高程,最终以实施需求为准)对地块进行平整及涉及的边坡工程。涉及购买土源或土方消纳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3)红线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迁改及拆除;
(4)自岭西路起,修建临时施工便道至地块红线边;
(5)自岭西路起,修建临时供电、供水管线。
2.工程费用预算:预估费用约8000万元人民币。
3.工作期限:80天内完成。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1、(三)工作内容:对上述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三通一平”工程开展监理。
二、公告期限
10个工作日(起止日期: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6日)。
三、项目报价
请各单位在遵循市场价格的前提下,按项目总投资预算费率及下浮率进行报价。
四、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企业资质证书;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
(七)报价清单。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方式
(一)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连同资质证明文件等上述相关资料于2023年10月26日17时30分前提交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办公大楼707室(需要迁改方案资料,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取得)。
(二)该公告仅作为了解市场行情使用,不代表该项工作内容必须实施,或必须在报名单位中选取实施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俊贤;
联系电话:020-36932212;手机号:13760621159;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飞鹅岭康体公园地块“三通一平”工程监理。
(二)工程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秀全街岭西路以东、车城大道以北,涉及地块红线范围内“三通一平”工程。
1.工程内容: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三通一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与该工程有关的附属工程:
(1)地上青苗、建(构)筑物、附着物清运及办理相关手续;
(2)按19米地坪标高(广州高程,最终以实施需求为准)对地块进行平整及涉及的边坡工程。涉及购买土源或土方消纳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3)红线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迁改及拆除;
(4)自岭西路起,修建临时施工便道至地块红线边;
(5)自岭西路起,修建临时供电、供水管线。
2.工程费用预算:预估费用约8000万元人民币。
3.工作期限:80天内完成。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1、(三)工作内容:对上述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三通一平”工程开展监理。
二、公告期限
10个工作日(起止日期: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6日)。
三、项目报价
请各单位在遵循市场价格的前提下,按项目总投资预算费率及下浮率进行报价。
四、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企业资质证书;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
(七)报价清单。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方式
(一)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连同资质证明文件等上述相关资料于2023年10月26日17时30分前提交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办公大楼707室(需要迁改方案资料,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取得)。
(二)该公告仅作为了解市场行情使用,不代表该项工作内容必须实施,或必须在报名单位中选取实施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俊贤;
联系电话:020-36932212;手机号:13760621159;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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