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批监理(第二次)复评结果公示
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
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zjgc20240513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湛江开发呕新月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
中标公司
-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ZJGC20240513 项目名称: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 项目二期工程笔一批监理(第二次)(复 评)人 牮 招 标 人:湛江开发呕新月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12月19日 全体评委签名
复 评 报 告 一、项目简介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湛江开发区新月发展有限公 司的委托,组织“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批 监理(第二次)(复评)(项目编号:ZJGC20240513)”的招标工作。招标范围详 见招标文件。 二、复评情况简介 本项目监管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于2024 年12月04日收到 投标人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关于“湛江经开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 系统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批监理(第二次)项目”投诉书》(以下简称《投诉书》), 根据投诉内容,经项目监管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同意召回本项目 原评标委员会针对投诉事项进行复评。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四、评审过程 1.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我司提供业绩情况资 料足以证明该项目“横塘水生态海绵综合示范区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该 获得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并未尽职查阅保证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在我司提 出质疑要求复评后,仍将错就错,我司提出严正抗议,恳求主管部门众公 以保障 全体评委签名
评标不失公正。 2.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请求及主张:保障项目评标公正性,拟 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评定得4分,确认我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复评意见: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0-34页商务标 评分标准表针对《投诉书》中提及的投诉内容逐条进行复评,意见如下: 1)、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务文件的 P153 附件3“深圳市水务工 程开工备案表”内容显示:①项目法人: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深圳市坪山区水务管理中心,表明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部 门;②P154内容显示:“工程概况为坪山河支流横塘水下游水域整治”,表明 项目为水利工程;③P155 内容显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承诺:…时, 在其他条件符合水务工程开工条件的情况下,…” 也表明项目为水利工程。 2)、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务文件的商务文件P166《鉴定书》与 P168 验收依据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水利水电施 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相关规范,工程建设技术性标准及强 制条文,也表明项目为水利工程。 综上所述,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派总监理 工程师业绩为水利工程,而非市政公用工程或林业类工程,依据商务标评分标准 表第3项评审标准,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符 合,得0分。 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诉书》附件中额外补充的所谓“四库 一平台”和“规划许可证”等材料均未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供, 且第一次评审现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宥公需要额外澄 全体评委签名:
清的情况,因此上述补充资料不属于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复评现场不作参考。 至此,经评标委员会针对《投诉书》的复评,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商务标第3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得分为O分。评标委员会确认复 评结果与第一次评审结果无改变。 2024年12月19日 全体评委签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