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电力设施增容改造工程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00120171501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一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哲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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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电力设施增容改造工程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代码:00012017150185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电力设施增容改造工程招标

中标结果公示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电力设施增容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1781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中标候选人经法定程序公示已生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号

中标人名称

1

葫芦岛天骄电力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

铁岭电业奕翔(集团)有限公司

3

营口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5

海城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7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8

沈阳裕发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9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0

辽宁力合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1天(2017825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诉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24-82364756 传真:024-82364367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24-82364347 传真:024-82364310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建设管理部电话:024-67856072 传真:024-67856097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电话:024-67856045 传真:024-67856092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

邮政编码:110175

人:陈一然

话:024-82364380

真:024-82364367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

邮政编码:110003

人:范春生

话:024-82364416

真:024-8236433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人:李明哲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真:024-31230886(转867

址:www.huajie.com.cn

箱:lnsygszb_hj@163.com

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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