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业大数据综合教学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业大数据综合教学平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SZB202208035
三、评审日期:2022年12月7日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包括但不限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业大数据综合教学平台采购项目所需产品的软件制作、内容、软件调整安装、人员培训及软件升级质保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等 |
郑州地干线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206号6号楼3单元4层东 |
368000.00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李海英、李岚、余建国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7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葛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