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养护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451-88100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养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 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T-XM-XBCG-GC-202307-0293
2.2项目名称: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养护项目。
2.3项目概况: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杏山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起于杏山至镜泊 湖景区一级公路K2+994处,与三莫公路杏山至老松岭项目顺接,向南于富安村东侧开新线,在繁荣村西侧经过后,于繁荣村南左转并回归旧路,之后利用旧路前行至庙岭东北于鹤 大高速公路西侧辟新线并平行鹤大高速布线,跨越红岭后回归旧路,继续利用旧路前行于 林场农副队附近左转下穿高速公路后右转回归旧路,利用旧路前行,先后经过江山娇实验 林场、石头河、西湖岫、半截沟、复兴村,至黑吉界牡丹江1号桥黑龙江侧桥头止,与国道 鹤大公路黑吉省界至吉林省敦化段顺接,全长52.064km。其中新建15.2km,维修利用旧路6 .487km,利用旧路改扩建30.377km。
其中:路面工程量: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447521平方米;AC-
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58885平方米;20cm4.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41202平方米;30c m5%水泥稳定底基层(85%砂砾+15%碎石)222144平方米;20cm天然砂砾垫层(潮湿段)28975 8平方米。
桥涵工程:大、中、小桥925.62m/12座。其中:大桥448.8m/1座,中桥129.54m/2座,分离式立交129.5m/2座、通道桥26.04m/1座,小桥191.74m/6座,涵洞866.17m/69道。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波形梁护栏24680米,交通标志244块,路面标线24673.7平方米。
2.4采购内容:本项目日常养护,即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杏山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原 交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养护工作。
2.5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6询比最高限价:128.14万元人民币。
2.7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7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 标准,实际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质量要求:日常养护: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
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 0〕65号)规定,养护单元、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10安全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 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11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宁安市鹤大公路杏山至省界段二级公路。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日常养护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3.1.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 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
询比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0时00分至2023年7月16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
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
-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
台。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元人民币。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3时00分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注:
(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
购保证金按时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
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 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 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使用 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 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 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 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 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 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及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 无效。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询 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 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 台技术支持电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安市渤海镇上屯村
联 系 人:解先生
电 话:1330363711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8100153
传 真: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xc55337722@163.com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电 话:15045453938
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984607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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