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道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段公路工程BY-2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道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段公路工程BY-2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3143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段公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新和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原大尤
都斯收费站以西约3.5km,桩号为K822+230,在老G314公路里程桩号K828+500处
与其相接,利用G3012公路南侧辅道线位向西布设,全部新建,至K829+360处设
置25+30+30+25米跨线桥跨越现有G3012公路后利用现有的成型路基布设。利用
成型路基至G3012的改建段区间结束后,路线沿着G3012北侧新建,绕开羊塔克
库都克服务区北区后,利用南疆铁路现状桥孔下穿,至K909+605后继续利用现
有成型路基,从K920+800路线完全利用原G314旧路及废弃国道进行布设,至玉
尔滚互通北侧与G314顺接。路线全长105.9km,其中:新建路段54.7km,完全利
用现有成型路基52.810km,完全利用现有成型路基段路基宽度为12/13.75m,路
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大桥145m/1座、中桥241m/3座、小桥485m/
30座,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完全利用原G314旧路1.685km的长度
不计入本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BY-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BY-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2月16日 10时00分到2022年02月20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
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首先进行会员
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
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 )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联 系 人:李树兵
电 话:0991-5283401
电子邮件:2067644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 系 人: 陈正国
电 话: 0991-5832152转8011
电子邮件: 2067644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道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段公路工程BY-2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14线包库都克至玉
尔滚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4〕2185号)批准建设,
初步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
滚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4〕25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
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BY-
2标段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新和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原大尤都斯收费
站以西约3.5km,桩号为K822+230,在老G314公路里程桩号K828+500处与其相
接,利用G3012公路南侧辅道线位向西布设,全部新建,至K829+360处设置25+30
+
30+25米跨线桥跨越现有G3012公路后利用现有的成型路基布设。利用成型路基
至G3012的改建段区间结束后,路线沿着G3012北侧新建,绕开羊塔克库都克服务
区北区后,利用南疆铁路现状桥孔下穿,至K909+605后继续利用现有成型路基,
从K920+800路线完全利用原G314旧路及废弃国道进行布设,至玉尔滚互通北侧
与G314顺接。路线全长105.9km,其中:新建路段54.7km,完全利用现有成型路基
52.810km,完全利用现有成型路基段路基宽度为12/13.75m,路面结构类型为沥
青混凝土路面,共设大桥145m/1座、中桥241m/3座、小桥485m/30座,同步建设必
要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完全利用原G314旧路1.685km的长度不计入本项目。
2.2 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本项目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BY-
2标段。招标范围为完全利用现有成型路基段、新建段K914+388~K916+856段长2
.
468km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及本项目起点至大尤都斯收费站之间约3.5km段补强
罩面工程,完全利用现有成型路基段具体段落为:
项目名称 标段
编号 各段落起终点桩号 各段落长度(k
m)长链(m)路线全长
(km)公路
等级
K830+590.00~K838+250.00 7.660
K840+200.00~K873+900.00 33.844 144.342
玉尔滚段公路
工程 BY-2
K909+605.00~K920+800.00 11.306 110.975 52.810 二级
公路
①勘察设计内容包含:勘察设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
,
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以及施工图预算的
编制,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
,
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施工内容包含: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
、
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投标人中标后还应承担①开工前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工作以及配合文物保护部门完成文物评估工作②施工期的环水保实施管理,水
土保持监测工作③项目完工后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竣
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以及验收后的报备、核查、整改工作等,并配合发包人进行
专项验收工作④自然资源、林草方面以及所有管线迁改等相关工作。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下属二个分部,一个设计分部,一个施工分部。
本项目招标人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合
同规定接受初步设计资料并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
文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中间成果
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招标人审查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审批。
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允许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确保满足初步
设计、技术标准、安全及环保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优化,进一步节约用地、降低成
本、提高效益(该设计优化须按照现行规定审批)。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起始日期为2022年4月,计划工期为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45天;施工计划工期为2022年6月开工,2022年11月30
日交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
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
文件。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
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
/
/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及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
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新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
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以及本项目BY-
1标段承包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情形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
员须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2月16日到2022年2月20日。
4.2获取方式: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
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首先进行会员注册,并
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
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含图纸):1500元。
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
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
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8日11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11:00。
6.2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投标文件开标。
6.3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及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联 系 人:李树兵
电 话:0991-5283401
行政监督:0991-5281015
纪检监察:0991-528302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王德喜、陈正国
电 话:0991-5832152转8011、189992798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BY-2 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勘察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项
的要求;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3、4项要求。
、
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
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财务要求
BY-2 1、近3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10亿元;
2、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1亿元;
3、近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注:1、近3年度指2018年、2019年、2020年;
2、用于本标段流动资金的财务强制性要求,投标人须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方式提供;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要求进行审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BY-2 勘察设计业绩
1、近5年独立完成1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50km的二级及
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
施工业绩
施工业绩满足下列1或2中任意一种情形即可:
1、近5年独立完成1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20km的新建或
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
面工程);
2、(1)近5年独立完成1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20km的新建
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施工项目;
(2)近5年独立完成1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20km的新建或
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施工项目。
注:1、投标人“近年完成的公路施工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
近年完成的公路施工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
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
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评标
办法中要求增加的业绩,主要工程量栏目内还需包含盐渍土路基处理)。在交
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
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
近年完成的勘察设计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
绩或分包业绩。
“
近年完成的勘察设计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
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
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
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
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
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
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
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无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批复文件、交(竣)工验收证
书、工程接收证书、建设单位业绩证明等书面证明材料,即使提交亦不作为评
审依据。
施工业绩计算时间应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即交工时间应在2017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能准确反映交工时间的工程业
绩不予认定;勘察设计业绩计算应以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即批复时间应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
能准确反映批复时间的勘察设计业绩不予认定。
业绩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标段建设里程长度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记录的数据信息为准。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反映标段里程长度(km),则
以标段起止桩号推定的里程长度作为评审依据。
施工业绩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工程内容(是否包含路基、路面工程)
中,路基工程是指工程内容至少包含路基土石方、桥梁或涵洞等工程内容之一
;
路面工程是指工程内容至少包括路面底基层(或垫层)、基层或面层等工程
内容之一。单个公路项目(标段)完成的工程内容中同时包含了路基工程、路
面工程,评审时可分别认定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业绩。
2、对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
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
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
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
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4、“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
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中自身承担的专业工程提供相应的业绩要求。
6、上述业绩不含城市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 誉 要 求
BY-2 1、投标人最近一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交通运输厅列为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D级、未被交通
运输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公路设计企业综合
信用评价结果D级;
2、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
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要 求
数量 资 格
项目经
理 1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
4、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至少
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项
目经理。
设计负
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8年以上(含8年)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作
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二级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
勘察设计工作。-
施工负
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
4、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至少
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
人。
要 求
数量 资 格
安全总
监 1 5年以上安全管理经历,持有建筑施工安全类中级
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聘用单位必须与投标
人名称一致。:、“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
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
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
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
位人员缴费明细材料复印件。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业
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
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
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
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
该业绩不予认定。
“
拟委任的安全总监资历表”应附安全总监的身份证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书的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在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
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安全总监参加社保的本单
位人员缴费明细材料复印件。
“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
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
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材料复印件。
“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
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
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业绩
不予认定。
2、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具有8年以
上(含8年)公路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经验及5年以上(含5年)安全管理经验
的年限要求,评审时将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历表”中“经历”栏所填写的以往
参加过的项目的年限时间进行判定,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
被否决。
如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安全总监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
应提供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安全总监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函。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总监不得与招
标人的在建公路项目合同文件(或中标候选人公示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但招标人尚未授予合同的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总
监重复(或相同),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总监须由联合体牵
头人派出。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上述业绩不含城市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认定联合体
牵头人信用等级);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文件封套上标
评审标准 记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
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
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
、
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
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
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按照招标文件提
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
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
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文件封套上标
记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价格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
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和分项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及分项最高限价。
(5)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
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一致,投标函报价与价格清单中的
投标报价和勘察设计、施工分项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5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35分
业绩:10分
技术能力: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其他因素分值:详见本章2.2.4(5)目的规定
2.2.2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评标价同时去掉
由高到低排序所有投标家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和由低到
高排序所有投标家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后的算术平均值
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
人家数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由高到低
排序所有投标家数20%和由低到高排序所有投标家数20%);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x个百
分点(具体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
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每个标段均抽取一个评标基准价下
浮百分点)作为评标基准价。
%
式中:—评标基准价
—
评标价平均值;
—
x
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百分
点(取值范围为0.5、0.7、0.9、1.1、1.3、1.5、1.7、1.9、2.1、2.3、2
.
5十一个数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
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
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
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分值
对工程的理解及
总体思路 15分基本分9分,根据投标人
对工程的理解及总体思
路的合理性、针对性,得9~
分,本项满分15分。
设计施工总承包
实施方案 15分基本分9分,根据投标人
总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性,得9~15分,本项
满分15分。..()
设计优化及建议 5分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
对项目理解,合理科学、
有针对性的设计优化和
建议情况,得3~5分,本项
满分5分。
2.2.4(2
)业绩 10分 a.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b.
近5年每增加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50km的二级及
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2
分;
c.
近5年每增加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20km的新建或
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
面工程)施工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2.2.4(3
)技术能力 5分 近5年每获得1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
工程)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加1分,本项最多
加5分。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2.2.4(4
)评标价 5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F=50,E1=1.0,E2=0.5。
2.2.4(5
)其他因素 本项目仅考虑对承担项目的施工单位(以联合体形式进
行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信用评价加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
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
通知》(新交规〔2020〕13号)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最近三个年
度(即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
的作为“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
分别为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
Y——信用评价得分;
Y1——最新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2——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3——第三年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在公布的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AA级为
0.5分,A级为0.3分,B级不加(减)分,C级减0.4分。
(1)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
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
。
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等级对待。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区内及外省公路施工企
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其等级按照企业注册
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企业注册地省区级综合评价
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B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
录,视其严重程度按C级及以下对待。
(2)
投标人信用评价优先使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
果。若投标人某一年度无新疆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记录,则按
第(1)条的规定认定当年度等级;
(3)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与专业领域对应,公路项目的信用评
价结果应用于公路建设市场(包含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养
护工程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仅应用于自治区养护工程招投标
管理。
若同一企业同时具有基本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项目的信
用评价结果,在其参与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时,采用其信用评
价分数低的结果。
(4)
若新疆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
果时期不一致,造成年度不对应时,依照最新年度、上一年度
、
第三年度的先后顺序,按0.5、0.3、0.2的权值进行加权平均
计算确定。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
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下简称“
第一个信封”)进行评审,然后对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下简称“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只对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进
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第一个信封进行量化打
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
入详细评审。
招标人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公开开标。评标
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对通
过评审的第二个信封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二个信封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计算投标人
得分,投标人得分=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第二个信封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
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承包人建议
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也相
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
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能力计算出得分D;
(4)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E。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
.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
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
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
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
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
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
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
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项目名称 | 标段 编号 | 各段落起终点桩号 | 各段落长度( m) | 长链(m) | 路线全长 (m) | 公路 等级 |
国道314 线包库都克至 玉尔滚段公路 工程 | BY- | K830+590.0~K838+250.0 | 7.60 | 52.10 | 二级 公路 | |
K840+200.0~K873+900.0 | 33.44 | 144.42 | ||||
K909+605.0~K920+800.0 | 11.06 | 110.75 |
标段号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BY-2 | 同时具备: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 2()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BY-2 | 1310 、近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亿元; 21 、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亿元; 331 、近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 |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BY-2 | 勘察设计业绩 15150km 、近年独立完成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的二级及 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 施工业绩 12 施工业绩满足下列或中任意一种情形即可: 15120km 、近年独立完成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的新建或 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 面工程); 215120km 、()近年独立完成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的新建 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施工项目; 25120km ()近年独立完成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的新建或 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施工项目。 |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BY-2 | 1 、投标人最近一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D 交通运输厅列为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级、未被交通 运输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公路设计企业综合 D 信用评价结果级; 2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 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标段号 | 项目 | 要求 | |
数量 | 资格 | ||
BY-2 | 项目经 理 | 1 |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 3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B 考核合格证书(类); 4885 、年以上(含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年至少 |
设计负 责人 | 1 | 1 担任过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项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目经理。 28(8)5 、年以上含年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年作 1 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个二级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 勘察设计工作。 | |
施工负 责人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 3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B 考核合格证书(类); 4885 、年以上(含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年至少 1 担任过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 |
标段号 | 项目 | 要求 | |
数量 | 资格 | ||
安全总 监 | 1 | 5 年以上安全管理经历,持有建筑施工安全类中级 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聘用单位必须与投标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认定联合体 牵头人信用等级);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文件封套上标 |
评审标准 | 记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一致;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 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 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 、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 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 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按照招标文件提 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 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1.11“” 知第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 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限。 (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 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3.7.4 须知第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文件封套上标 记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一致;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价格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 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报价和分项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及分项最高限价。 (5) 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 数值。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 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一致,投标函报价与价格清单中的 投标报价和勘察设计、施工分项报价一致。 (8)“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3.7.4 知第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1.4.31.4.4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或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9)“”1.4.5 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10)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 (100.5 总分分 ) |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35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分 10 业绩:分 技术能力:5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50 评标价:分 2.2.45 其他因素分值:详见本章()目的规定 |
2.2.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5.2.4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评标价同时去掉 20% 由高到低排序所有投标家数(四舍五入取整数)和由低到 20% 高排序所有投标家数(四舍五入取整数)后的算术平均值 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 5 人家数少于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由高到低 20%20% 排序所有投标家数和由低到高排序所有投标家数);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5.2.4 除按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 x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个百 分点(具体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 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每个标段均抽取一个评标基准价下 浮百分点)作为评标基准价。 DDx% i D— 式中:评标基准价 D— 评标价平均值; i x— 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百分 0.50.70.91.11.31.51.71.92.12.32 点(取值范围为、、、、、、、、、、 .5 十一个数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 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 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100% ×()/ 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 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 分值 | |
2.2.4(1 ) | 承包人建议 书和承包人 实施方案 | 35 分 | 对工程的理解及 总体思路 | 15 分 | 9 基本分分,根据投标人 对工程的理解及总体思 9 路的合理性、针对性,得 ~1515 分,本项满分分。 |
设计施工总承包 实施方案 | 15 分 | 9 基本分分,根据投标人 总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 9~15 针对性,得分,本项 15 满分分。 | |||
设计优化及建议 | 5 分 | 3 基本分分,根据投标人 对项目理解,合理科学、 有针对性的设计优化和 3~5 建议情况,得分,本项 5 满分分。 | |||
2.2.4(2 ) | 业绩 | 10 分 | a. 6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分; b. 5150km 近年每增加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的二级及 12 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业绩的加分,本项最多加 分; c. 5120km 近年每增加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的新建或 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 12 面工程)施工业绩的加分,本项最多加分。 | ||
2.2.4(3 ) | 技术能力 | 5 分 | 51 近年每获得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 1 工程)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加分,本项最多 5 加分。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 ||
2.2.4(4 ) | 评标价 | 5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100× E =-偏差率; 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100× E =+偏差率。 2 FE 其中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是评标价每高于 1 E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是评标价每低 2 |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F=50E=1.0E=0.5 其中,,,。 12 | |||
2.2.4(5 ) | 其他因素 | 本项目仅考虑对承担项目的施工单位(以联合体形式进 行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信用评价加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 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 202013 通知》(新交规号)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最近三个年 202020192018 度(即年度、年度、年度)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 “” 的作为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 0.50.30.2 分别为、、。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0.5Y×0.3Y×0.2 =++ 123 式中 Y—— 信用评价得分; Y—— 最新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1 Y—— 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2 Y—— 第三年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3 AA 投标人在公布的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级为 0.5A0.3BC0.4 分,级为分,级不加(减)分,级减分。 (1)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 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A 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级对待 B 。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级及以下等级对待。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区内及外省公路施工企 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其等级按照企业注册 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企业注册地省区级综合评价 B 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 C 录,视其严重程度按级及以下对待。 (2) 投标人信用评价优先使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 果。若投标人某一年度无新疆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记录,则按 1 第()条的规定认定当年度等级; (3)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与专业领域对应,公路项目的信用评 价结果应用于公路建设市场(包含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养 护工程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仅应用于自治区养护工程招投标 管理。 |
若同一企业同时具有基本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项目的信 用评价结果,在其参与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时,采用其信用评 价分数低的结果。 (4) 若新疆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 果时期不一致,造成年度不对应时,依照最新年度、上一年度 0.50.30.2 、第三年度的先后顺序,按、、的权值进行加权平均 计算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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