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H406锡十一圩线航道浒塘桥至芙蓉桥(K23+910-K24+920)段护岸加固工程施工项目HTFR-HASG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SH406锡十一圩线航道浒塘桥至芙蓉桥(K23+910-K24+920)段护岸加固工程施工项目HTFR-HA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H406锡十一圩线航道浒塘桥至芙蓉桥(K23+910-K24+920)段护岸加固工程已由无锡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锡港航发(2024)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SH406锡十一圩线航道浒塘桥至芙蓉桥(K23+910-K24+920)段护岸加固工程施工项目HTFR-HA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锡十一圩线航道浒塘桥至芙蓉桥(K23+910-K24+920)段浆砌块石护岸进行加固,护岸加固工程需分段实施,分段顺序自左岸至右岸、自浒塘桥至芙蓉桥,具体如下:
左岸:AB段(桩号:K23+910~K24+021)长111m;BC段(桩号:K24+021~K24+035)长14m;CD段(桩号:K24+035~K24+149)长118m;EF段(桩号:K24+173~K24+471)长306.6m;GH段(桩号:K24+518~K24+556)长39.7m;IJ段(桩号:K24+616~K24+758)长144.3m;KL段(桩号:K24+795~K24+920)长125m;
右岸:MN段(桩号:K23+926~K23+962)长36.3m;NO段(桩号:K23+962~K23+985)长23m;OP段(桩号:K23+985~K24+010)长24.7m;QR段(桩号:K24+187~K24+410)长238.9m;ST段(桩号:K24+611~K24+730)长120m;UV段(桩号:K24+737~K24+820)长82.7m;WX段(桩号:K24+826~K24+912)长87.8m。
(2)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护岸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810万元。
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内河航道护岸工程(或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⑤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内河航道护岸工程(或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3月-2023年5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电 话:0510-88203288
联系人:华志军
招标代理: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孙靓靓
E-mail:xczxsz@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0时0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一楼102(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2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公告的信息为准。
(6)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H406锡十一圩线航道浒塘桥至芙蓉桥(K23+910-K24+920)段护岸加固工程已由无锡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锡港航发(2024)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SH406锡十一圩线航道浒塘桥至芙蓉桥(K23+910-K24+920)段护岸加固工程施工项目HTFR-HA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锡十一圩线航道浒塘桥至芙蓉桥(K23+910-K24+920)段浆砌块石护岸进行加固,护岸加固工程需分段实施,分段顺序自左岸至右岸、自浒塘桥至芙蓉桥,具体如下:
左岸:AB段(桩号:K23+910~K24+021)长111m;BC段(桩号:K24+021~K24+035)长14m;CD段(桩号:K24+035~K24+149)长118m;EF段(桩号:K24+173~K24+471)长306.6m;GH段(桩号:K24+518~K24+556)长39.7m;IJ段(桩号:K24+616~K24+758)长144.3m;KL段(桩号:K24+795~K24+920)长125m;
右岸:MN段(桩号:K23+926~K23+962)长36.3m;NO段(桩号:K23+962~K23+985)长23m;OP段(桩号:K23+985~K24+010)长24.7m;QR段(桩号:K24+187~K24+410)长238.9m;ST段(桩号:K24+611~K24+730)长120m;UV段(桩号:K24+737~K24+820)长82.7m;WX段(桩号:K24+826~K24+912)长87.8m。
(2)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护岸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810万元。
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内河航道护岸工程(或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⑤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内河航道护岸工程(或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3月-2023年5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电 话:0510-88203288
联系人:华志军
招标代理: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孙靓靓
E-mail:xczxsz@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0时0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一楼102(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2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公告的信息为准。
(6)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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