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邮政服务三农用房改扩建工程项目邮政服务三农用房改扩建装修工程
金额
182.9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9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廷蓉15751475890
标书截止时间2017/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2
公告正文

邮政服务三农用房改扩建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邮政服务三农用房改扩建装修工程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发改投资【2016 83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淮安市淮阴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邮政服务三农用房改扩建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长江西路45

3)招标内容:邮政服务三农用房改扩建装修工程土建及水电.(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829182.17 元。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备案完毕,经审计部门审定后,付审定价格的97%,余款3%作为一年的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付清(无息)。

8)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B类证(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610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的,请在质疑期内提出书面质疑

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6101日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11 29 日~2017 12 08日,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2)招标文件售价 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本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顺利,建议投标人使用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212 14 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上发布。

8、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投标人资格条件)

评审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营业执照有效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等级证书符合条件且有效

3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条件且有效

4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B有效期内

建造师注册证书符合条件且有效

其中注册建造师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1、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查询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将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1、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查询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将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说明: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10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且有效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符合条件且有效

8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6101日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且有效

授权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符合条件且有效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条件即可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即可

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资格审查原件;

2)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必须按规定格式签署,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1-4条的资格审查资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5)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诚信库链接;

6)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7)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或变造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注:按苏建招办【20159号文要求,本工程招标时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给招标人。

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详细评审

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分值

投标报价

95

投标报价(9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苏建规字〔20171号、苏建招办〔2017) 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在招标文件中列明2种价格评审标准,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本项目的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评出合格投标人的得分,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则: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6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 Ql+B×K2×Q2

Q2=1-Ql,Ql取值范围为65%70%75%80%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95%。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6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95

信用5

信用得分=5%×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1、特殊情况:

1)新取得资质(指投标截止日倒算一年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取同类别、同等级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本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非新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本时段信用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0分记取。

2)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外省,外市)建筑业企业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取在我市施工的同类别、同等级外来企业的本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注: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445号,淮住建办〔2015155号,201511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本阶段信用考核分使用有效期为评价公示截止之日至下一阶段评价公示截止之日前一日。

2、《淮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中主项和增项资质的认定以企业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审核通过资料为准。(企业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可以在开标前申请进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http://222.184.121.74:8080/JSGCSB/),并自行在系统中选择主项资质;凡是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未认定主项资质的企业,其承包资质均视为增项。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承包资质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0.90计分。
3、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提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

5

注: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 效标的投标文件。

4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本招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10.注意事项

10.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0.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10.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0.5本项目开标可以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各投标人可以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CA锁登录业务系统,通过远程解密模块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也可以将上述CA锁带至开标现场,由现场工作人员代为解密。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10.6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

10.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0.8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0.9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不支持其他形式支付;

11.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贰万元

11.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北支行

3)账号:投标人在“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点击下载,在页面上点击“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不同项目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不能重复使用,投标人汇款时必须看清每个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并将保证金汇入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

11.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中汇出,因此投标人应核对诚信库中企业基本户信息,基本户信息应写明归属地,详细到网点,具体为“某银行+地区+具体网点”(详询己方开户银行),如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有误,请及时修改,并去交易中心审核。保证金未通过投标人基本户汇入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11.5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应在会员系统“业务管理--网上保证金查询”模块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如显示保证金已缴纳则说明保证金已到账,否则保证金缴纳无效。投标人只有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户汇到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且从会员系统中查询到该项目保证金已缴纳方可说明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系统技术维护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36070291313770370470。该流程特别重要,开标前一定要通过会员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单位保证金未缴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6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提别提醒):

1)必须从基本户缴纳;

2)缴纳方式为转账、电汇,不能现金、本票;

3)如果投标保证金缴纳遇到银行方面的技术问题,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北支行王经理联系,联系电话:13511504411

4)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

5)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11.7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招标人需要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将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条款与通用分册不一致的按本条款执行。

12、联系方式:

12.1招标人地址:长江西路45

联系人:李刚 电话:13915110000

12.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夏16

联系人:颜廷蓉 电话:15751475890

12.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

12.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办监管机构备案: 2017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