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公共澡堂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27.1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14万元
招标联系人伍永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供应商填写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404240066-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佳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学生公寓公共澡堂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学生公寓公共澡堂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国库集中支付
(4)工程内容:学生宿舍公共澡堂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如下工程量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原沉降式楼板给排水管道穿入
挖、填改造卫生间原沉降式楼板处
m?
97.89
104.416
10221.3
2
原部分楼栋公共浴室墙面块料拆除高度与设计图纸不相符
拆除原公共浴室墙面块料比设计图纸高部分(即块料墙面拆除增加部分)

273.66
34.379
9408.16
公共浴室墙面块料拆除后,设计图纸未考虑抹灰层
墙面增加20厚水泥砂浆抹灰层

1716.32
41.58
71364.59
3
所有改造宿舍卫生间给排水管道钻孔招标工程量清单漏算
Φ120厚120钢筋砼孔

165
69.41
11452.65
Φ90厚120、200钢筋砼孔

91
63.22
5753.02
Φ60厚120钢筋砼孔

207
35.62
7373.34
Φ120厚240砖墙孔

20
18.29
365.8
Φ60厚240砖墙孔

5
9.676
48.38
4
改造后宿舍学生用电与原宿舍用电智能电表及系统匹配
成套智能电表箱(8块智能电表)

1
3979.9
3979.9
成套智能电表箱(10块智能电表)

5
4801.36
24006.8
智能电表D模、XCS模

104
383.75
39910.0
正泰DZ47s20A,1P开关

104
33.13
3445.52
YJV-1KV-4*25+1*16mm?电缆
m
28.8
101.39
2920.03
BV4mm?电线
m
9500.369
3.96
37621.46
5
改造后宿舍增加晾衣杆、毛巾架、水银镜
600*800*6厚水银镜

38.88
269.67
10484.77
304不锈钢毛巾架(600长)

162
105.33
17063.5
Φ25 304不锈钢材质长度2000晾衣杆

162
98.96
16031.5
总共合计
271450.72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07-21
计划竣工日期:2021-08-31
工期总日历天数:41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271450.72元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乙方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1450.7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1次性支付金额为271450.7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百,说明:工程结算评审完后,且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 纷)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其他说明: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4.付款人: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苏斌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内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委员会仲裁。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发包人(全称):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章) 承包人(全称): 湖南佳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124301004449064528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0005676515684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胜利路口

法定代表人: 崔德明 法定代表人: 陈迪

委托代理人: 伍永智 委托代理人: 苏斌

电话: 0731-89768457 电话: 0731-89853657

传真: 0731-89768457 传真: 0731-89853657

账号: 82010500000000669

开户银行: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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