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远采计备[2021]xm0764号
预算金额31.2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玉年0717-3888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4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1-12-13

发布日期:2021-12-13 17:29|发布单位: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24|项目监管地:远安县|

【项目概况】

宜昌予信天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10kV/40kV配电工程(500KVA)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H-ZB2021-70

2、采购计划备案号:远采计备[2021] XM0764号

3、项目名称:宜昌予信天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10kV/40kV配电工程(500KVA)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1.262876(万元)

6、最高限价:31.262876(万元)

7、采购需求:

1、10kV配电部分:安装ZBW-10/500kVA箱式变1台、避雷器1组;安装避雷器支架1套、制作安装接地装置2套。2、10kV线路部分:(1)敷设ZR-YJV22-15kV-3*50高压铜芯电缆20米、制作安装高压电缆头2套; (2)架设JKLYJ-10-70绝缘线0.03km、组立Φ230×15m电杆1基、安装高压横担1组。3、0.4kV线路部分:敷设ZR-YJV22-1kV-4*240低压铜芯电缆86米、制作安装低压电缆头4套。4、调试与试验:箱式变压器整套启动调试1站 、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调试1套、接地装置调试2套。5、土建:修建现浇箱变基础1座、检查井1个、230*15米电杆混凝土基础1个、开挖及回填电缆通道2米、敷设PE电缆保护管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肆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施工供应商;并提供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4]57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并提供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306号

联系方式:1880860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联系方式:0717-388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玉年

电 话:0717-3888808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