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象山县水务集团实训场地及配套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0225-04-01-46798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泽烽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程瑶1356650134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水务集团实训场地及配套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4679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777.7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79.80 万元,建设规模: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改造加固生产技术业务用房1860平方米 、门卫房改造面积22.81平方米、实训房157.67平方米以及 相应的配套道路、绿化、水电管线等室外工程 ,建设地点: 象山县丹西街道北山路西北侧 。
2.2招标范围: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46798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门卫、实训房,景观绿化、道路,室外管线、室外照明等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24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品茗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
联 系 人:何泽烽
电 话:1358679998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500号二楼
联 系 人:吴程瑶
电 话:13566501341、0574-65005173
象山县水务集团实训场地及配套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4679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777.7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79.80 万元,建设规模: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改造加固生产技术业务用房1860平方米 、门卫房改造面积22.81平方米、实训房157.67平方米以及 相应的配套道路、绿化、水电管线等室外工程 ,建设地点: 象山县丹西街道北山路西北侧 。
2.2招标范围: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46798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门卫、实训房,景观绿化、道路,室外管线、室外照明等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24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品茗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
联 系 人:何泽烽
电 话:1358679998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500号二楼
联 系 人:吴程瑶
电 话:13566501341、0574-6500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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