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江县水利局通江县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63.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9212023000028
预算金额363.9万元
招标公司通江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827-8580088
中标公司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9212023000028
二、项目名称:通江县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园兴西街11号 | 3,63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通江县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服务采购 | 采购项目概况: 河流健康评价是河流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河湖长制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编制“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升通江县水生态环境质量,系统构建现代新型人水和谐关系,全面认识通江县河流健康状态及针对性治理提供支撑,推动通江县河流综合治理与管理工作,从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水质、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方面对通江县39条河流进行健康评价工作,分别完成健康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河流总长608.19公里。 ?服务内容 1、进行流域勘察、调查。 2、本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资料收集及整理,并结合资料情况提出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术细则。 3、根据河湖实际情况,分区分段按《指南》要求,组织开展健康评价调查与专项监测工作。 4、搜集河湖规划成果、水文气象等方面基础资料,制定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大纲。 5、评价河湖堤防及沿河(环湖) 口门建筑物防洪达标情况。河流防洪达标率统计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占堤防总长度的比例,有堤防交叉建筑物的,须考虑堤防交叉建设物防洪标准达标比例,按照公式计算;湖泊同时还应评价环湖口门建筑物满足设计标准的比例,按照公式计算。无相关规划对防洪达标标准规定时,可参照 GB-50201-2014 确定。 6、负责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的咨询、论证、审查、公示、备案等。 7、系统整理分析各评价指标调查监测数据,根据《指南》计算河流健康评价指标赋分,评价河流健康状况,并按照《指南》参考提纲要求编写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8、对评价结果为亚健康、不健康、劣态的三类河湖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修复建议(含工程治理)。 9、成果由文字、图表等组成,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中央、省、市、县发布的政策文件,并通过专家组审定。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通江县水利局所有,成果审定合格后,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纸质版本最低4套,需满足审查、报批、存档等相关环节的要求。 | 标的名称:通江县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服务采购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总体要求 1.以《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工作依据,结合自然地理情况、水情和河流管理实际,基于河湖健康概念从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生态系统、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建立河流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 2.河流健康评价应以《指南》确定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反映健康总体状况,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采用《指南》确定的指标进行单项评价,反映河湖某一方面的健康水平。 3.评价可以整条河流为评价单元,或各级河长负责的河段为评价单元;根据评价单元长度,一个评价单元可以划分为多个评价河段,通过对各个河段进行评价后,综合得出评价单元的整体评价结果。 4.根据河流特征,依据《指南》确定评价指标及指标权重分配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指南》不能涵盖某些特征(如重金属污染、河湖淤积等)明显的河流时,可以增加自选指标。 5.河流健康评价应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搜集相关基础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复核。当基础资料不满足河流健康评价要求时,应通过专项调查或专项监测予以补齐。 6.评价应以行业历史数据资料和专项调查监测数据为依据,按照《指南》规定的方法对评价指标计算赋分,依据权重对准则层进行计算,对河流健康进行 综合评价,提出河流健康存在的问题和治理修复建议。 7.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河湖健康状况分为五类:一类河湖(非常健康)、二类河湖(健康)、三类河湖(亚健康)、四类河湖(不健康)、五类河湖(劣态)。 商务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答订后60日完成河道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和公示、备案。 二、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付款条件说明:提交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付款条件说明:评审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三、验收方式:按照《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提交成果资料。成果由文字、图表等组成,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中央、省、市、区发布的政策文件,并通过专家组审定合格。提交完整的正式成果文件纸质版本6 套,电子版 PDF、WORD 格式各 1 套,纸质版本数量需满足审查、报批、存档等相关环节的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 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参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方式:按照《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提交成果资料。成果由文字、图表等组成,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中央、省、市、区发布的政策文件,并通过专家组审定合格。提交完整的正式成果文件纸质版本6 套,电子版 PDF、WORD 格式各 1 套,纸质版本数量需满足审查、报批、存档等相关环节的要求。 | 3,63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伟、赵勋(采购人代表)、骆凤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61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江县水利局
地址:通江县红峰大厦
联系方式:0827-7234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联系方式:0827-8580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27-8580088
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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