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自动化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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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忻府政采[2018-011]D02-A10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及规章规定,忻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忻府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自动化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项目预算金额337500元,根据晋法明传(2016)301号及忻法办()明传(2017)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基层院要考虑和省高院、中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办公流程对接情况,从而真正实现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政务信息化标准的统一,因此,我院积极协调各项工作,加快进度,确保上下级法院的联动以及数据共享。为了确保基层法院能够与省高院、中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三级互联互通、无缝兼容,保证数据交互的平滑以及系统安全,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及售后服务工作,拟成交供应商为山西百斯奥格科技有限公司。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止(5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忻府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忻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志军 13803441919 集采机构:忻州市忻府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0350-2078868 后附专家论证表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