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信息公开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氛围营造的购买服务计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氛围营造的购买服务计划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氛围营造的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呈贡区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户外公益广告制作、维护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氛围营造
目录代码:A1502
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的机关
四、项目概况
1.在彩云南路、高铁站周围、高速公路出入口(王家营出入口、呈贡出入口、锦绣大街出入口、联大街出入口)设置宣传海报、更换现有宣传栏内容、在主干道旁建筑围挡设置海报,更换灯杆道旗,进一步营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浓厚氛围。
2.对破损、过时公益广告及时整改更换,对锈蚀、破损宣传栏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宣传栏进行更换。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呈贡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达标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经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资质,从事户外公益广告制作、安装等服务超过1年以上的企业,自愿接受委托。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到2023年8月16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871-67479273)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8月9日            
附件: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购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氛围营造服务 竞争性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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