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乙方:江西省圣杰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CZX[XJ]2019007的2019年马尾区医院设备类采购-08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A032024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输液泵 | 2 | 台 | 国内 | 11000 | 22000 | 迈瑞 | BeneFusionVP3 | 无 | ||||
2 | 2-2 | A032099 | 其他医疗设备 | 紫外线快速测定仪 | 2 | 台 | 国内 | 1980 | 3960 | 高致 | ZDZ-1 | 无 | ||||
2 | 2-3 | A03202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呼吸机 | 1 | 台 | 国内 | 49000 | 49000 | 晨伟 | CWH-2020 | 无 | ||||
2 | 2-4 | A03202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便携式吸引器 | 1 | 台 | 国内 | 8000 | 8000 | 宝佳 | JX820D | 无 | ||||
2 | 2-5 | A03202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除颤监护仪 | 1 | 台 | 进口 | 73000 | 73000 | 普美康 | XD110xe | 无 | ||||
2 | 2-6 | A03202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 | 1 | 台 | 国内 | 19500 | 19500 | 理邦 | SE-1201 | 无 | ||||
2 | 2-7 | A03202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病人监护仪 | 1 | 台 | 国内 | 18000 | 18000 | 迈瑞 | iMEC12 | 无 | ||||
2 | 2-8 | A032017 | 临床检验设备 | 恒温转运箱 | 1 | 台 | 国内 | 12000 | 12000 | 海尔 | HZY-15ZA | 无 | ||||
合计: | 20546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伍仟肆佰陆拾元整(¥2054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2019年马尾区医院设备类采购-08”。乙方根据询价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产品前来报价。乙方以精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乙方的实力。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询价文件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一次性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缴纳合同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乙方。合同期内如发生责任事故或违约情况,将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原履约保证金金额。 缴纳履约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银行账号:118010100100066368。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4.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成交供 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4.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4.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4.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供应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马尾区仲裁委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免费质保期、维保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其中货物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免费质保期内本设备所有部分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同一档次的零部件。 14.2免费质保期内,1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12小时内派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乙方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代用。 14.3免费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免费上门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9.2.4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 乙方: | 江西省圣杰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 | 住所: |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25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伟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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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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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860690822
|
联系方法: | 1395021096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207703020000024567 |
签订地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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