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4-2026年度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
金额
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jt12-fk038-001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舍超0996-21741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3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塔里木油田2024-2026年度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T12-FK03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钻井市场,提高工程质量,强化钻井生产组织管理,根据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生产进度计划,拟对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2024-2026年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预计实施4口井的钻头、螺杆、垂直钻井、旋转导向、随钻震击器、减震器、扩眼器、MWD等技术服务,估算金额6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1.通过集中资格招标确定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的入围承包商。服务内容:
4.钻头技术服务: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钻头技术服务(含牙轮钻头、PDC钻头、混合钻头、钻塞钻头等),尺寸包含但不限于4〞至30〞钻头尺寸。
5.螺杆技术服务: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段螺杆技术服务,尺寸包含但不限于Ф273.05mm-Ф286mm、Ф244.5mm-Ф203mm、Ф197mm-Ф172mm、Ф150mm-Ф120mm。
6.随钻震击器: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随钻震击器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8〞、7〞、6 1/2〞、5〞、4 3/4〞。
7.减震器: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减震器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1〞、9 5/8〞。
8.扩眼器: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扩眼器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Ф406.4mm-Ф444.5mm、Ф311.2mm-Ф333.4mm、Ф215.9mm-Ф241.3mm、Ф149.2mm-Ф168.3mm。
9.MWD: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以下型号MWD工具技术服务:低温:(温度≤125℃)、中温:(125℃<温度≤150℃)、高温:(150℃<温度≤175℃)、超高温:(170℃<温度≤200℃)。
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公司不能承担单井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
(1)发生井喷、井控险情等重大安全、环境事故的;
(2)存在其他违反塔里木油田相关规定被要求整改尚未通过的事项。
10.日费制井服务所需其他配套工具(如垂钻、旋导等)。
2.3入围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巴州、阿克苏、和田、喀什等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不适于参加投标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钻头、提速工具及一体化提速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现场施工人员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钻头、提速工具及一体化提速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
2、现场施工人员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对应人员中石油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2)提供人员清单、人员简历、学位证或毕业证扫描件等。
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包括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相关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1、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4 〞至30〞(含牙轮钻头、PDC钻头、混合钻头、钻塞钻头等)钻头的能力。
2、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Ф273.05mm-Ф286mm、Ф244.5mm-Ф203mm、Ф197mm-Ф172mm、Ф150mm-Ф120mm螺杆的能力。
3、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8〞、7〞、6 1/2〞、5〞、4 3/4〞随钻震击器的能力。
4、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11〞、9 5/8〞减震器的能力。
5、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Ф406.4mm-Ф444.5mm、Ф311.2mm-Ф333.4mm、Ф215.9mm-Ф241.3mm、Ф149.2mm-Ф168.3mm扩眼器的能力。
6、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以下型号MWD工具的能力:低温:(温度≤125℃)、中温:(125℃<温度≤150℃)、高温:(150℃<温度≤175℃)、超高温:(170℃<温度≤200℃)。
7、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日费制井服务所需其他配套工具(如垂钻、旋导等)的能力。
承诺能够满足以上要求且在接甲方通知后3天内能组织上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超深井(设计井深≥7000m)提供过钻头技术服务至少1井次、螺杆工具技术服务至少1井次。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结算资料(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业绩证明资料中需明确作业井号、作业时间、设计井深,业绩证明资料需经甲方业主单位签字盖章。
3.5 QHSE要求:
3.5.1申请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申请人未按照《申请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1登录网址:
5.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5.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3月21日20:00至2024年03月28日23:59(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5.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
(1)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2)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的投标。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shechao-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塔里木油田2024-2026年度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T12-FK03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钻井市场,提高工程质量,强化钻井生产组织管理,根据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生产进度计划,拟对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2024-2026年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预计实施4口井的钻头、螺杆、垂直钻井、旋转导向、随钻震击器、减震器、扩眼器、MWD等技术服务,估算金额6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1.通过集中资格招标确定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的入围承包商。服务内容:
4.钻头技术服务: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钻头技术服务(含牙轮钻头、PDC钻头、混合钻头、钻塞钻头等),尺寸包含但不限于4〞至30〞钻头尺寸。
5.螺杆技术服务: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段螺杆技术服务,尺寸包含但不限于Ф273.05mm-Ф286mm、Ф244.5mm-Ф203mm、Ф197mm-Ф172mm、Ф150mm-Ф120mm。
6.随钻震击器: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随钻震击器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8〞、7〞、6 1/2〞、5〞、4 3/4〞。
7.减震器: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减震器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1〞、9 5/8〞。
8.扩眼器: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全井眼尺寸扩眼器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Ф406.4mm-Ф444.5mm、Ф311.2mm-Ф333.4mm、Ф215.9mm-Ф241.3mm、Ф149.2mm-Ф168.3mm。
9.MWD: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各区块提供以下型号MWD工具技术服务:低温:(温度≤125℃)、中温:(125℃<温度≤150℃)、高温:(150℃<温度≤175℃)、超高温:(170℃<温度≤200℃)。
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公司不能承担单井钻头及工具技术服务:
(1)发生井喷、井控险情等重大安全、环境事故的;
(2)存在其他违反塔里木油田相关规定被要求整改尚未通过的事项。
10.日费制井服务所需其他配套工具(如垂钻、旋导等)。
2.3入围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巴州、阿克苏、和田、喀什等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不适于参加投标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钻头、提速工具及一体化提速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现场施工人员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钻头、提速工具及一体化提速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
2、现场施工人员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对应人员中石油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2)提供人员清单、人员简历、学位证或毕业证扫描件等。
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包括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相关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1、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4 〞至30〞(含牙轮钻头、PDC钻头、混合钻头、钻塞钻头等)钻头的能力。
2、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Ф273.05mm-Ф286mm、Ф244.5mm-Ф203mm、Ф197mm-Ф172mm、Ф150mm-Ф120mm螺杆的能力。
3、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8〞、7〞、6 1/2〞、5〞、4 3/4〞随钻震击器的能力。
4、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11〞、9 5/8〞减震器的能力。
5、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Ф406.4mm-Ф444.5mm、Ф311.2mm-Ф333.4mm、Ф215.9mm-Ф241.3mm、Ф149.2mm-Ф168.3mm扩眼器的能力。
6、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以下型号MWD工具的能力:低温:(温度≤125℃)、中温:(125℃<温度≤150℃)、高温:(150℃<温度≤175℃)、超高温:(170℃<温度≤200℃)。
7、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日费制井服务所需其他配套工具(如垂钻、旋导等)的能力。
承诺能够满足以上要求且在接甲方通知后3天内能组织上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超深井(设计井深≥7000m)提供过钻头技术服务至少1井次、螺杆工具技术服务至少1井次。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结算资料(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业绩证明资料中需明确作业井号、作业时间、设计井深,业绩证明资料需经甲方业主单位签字盖章。
3.5 QHSE要求:
3.5.1申请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申请人未按照《申请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1登录网址:
5.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5.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3月21日20:00至2024年03月28日23:59(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5.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
(1)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2)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的投标。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shechao-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