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采购磋商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hx2024-09-18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577-88417191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577-88899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采购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WZHX2024-09-180
项 目 名 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
采 购 方 式:学院集中磋商
采 购 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二、谈 判 文 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总则
2.服务内容
3.服务时间
4.服务地点
5.项目合同总金额
▲6.付款方式与结算
7.项目合同修改
▲8.违约责任
9.项目合同终止
10.不可抗力
11.保密约定
12.争议的解决
13.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磋商函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附件三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五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附件六 项目组技术人员一览表
附件七 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附件八 后续服务方案表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部分 磋商原则和方法
注:磋商文件中加粗条款为重要条款,提醒供应商注意;加“下划线”的条款或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公司: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委托,就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项目以学院集中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请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准时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WZHX2024-09-180
2.项目名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
3. 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4.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0 月 9 日至2024年 10 月 14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壹号18-403;
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磋商保证金:无
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 14:30分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立德楼二楼会议室(204)。
7. 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14: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立德楼二楼会议室(204)。
8. 采 购 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7-88417191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壹号18-403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577-88899066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本次采购是根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实施的。
▲2.合格供应商:
2.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举办者,且主体自身或主体所举办单位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四- 1)。
4.磋商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函件,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磋商。磋商响应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磋商的,将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谈 判 文 件
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时间以收到书面函件为准)。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磋商文件澄清期内未收到有关澄清要求,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 磋商文件的修改
3.1磋商响应截止之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未提供回复的均视为已确认收到(下同)。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磋商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3.1磋商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
3.1.1技术资信标
(1) 磋商函 (附件一)
(2)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三)
(3) 资格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四-1)
b. 供应商基本概况 (附件四-2)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技术部分(详见“评标细则技术部分”相关评分内容)
l 技术方案
l 项目整体组织管理执行方案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完成时间
l 投入的项目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综合实力 (附件五、六)
l 后续服务方案 (附件八)
(5)供应商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附件七)
(6)供应商公司简介以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1.2 商务(价格)标
(1) 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
3.2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分别装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中。
4. 投标报价
▲4.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服务、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4.2 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详细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
4.3 本次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4.4 ▲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4.5 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4.6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5. 磋商保证金
无
6. 磋商响应有效期
6.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7.1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价格)标各一式四份的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7.3 每份磋商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日期等”。
7.4 磋商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5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7.6 磋商响应文件若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在关键条款内容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不被接收。
8.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1供应商必须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内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价格)标”( 内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8.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1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 招标采购单位如因故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将受到新的时间约束。
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
2.2 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 若供应商以传真或电讯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随后必须有供应商代表签署的补充正式文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2)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
3)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4) 以电讯形式或邮寄方式进行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和评审
1. 磋商小组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人员透露。 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磋商会场秩序,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 磋商
3.1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评标室进行评审。磋商前,首先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磋商小组确认无误后当场拆封开启。
3.2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信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会对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文件中加“下划线”的条款或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磋商小组来确定。
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
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5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统一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 在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采购内容和采购要求等实质性条款及要求或被磋商小组认定其投标技术方案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6)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8)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5.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可以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5.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6. 磋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7.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7.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即技术资信得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依次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余有效供应商为成交备选供应商。
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3若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或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后,确因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成交备选供应商按排名依次替补为成交供应商。
7.4 采购人对磋商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 评审细则详见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和方法”。
六、授予合同
1. 最终审查
1.1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
1.2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成交合同授予该成交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审查,以此类推。
1.3 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各供应商对磋商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进行署名质疑及投诉,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恶意质疑、投诉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应按延期天数每日 壹仟 元的标准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2. 成交通知书
2.1 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4. 签订合同
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
4.3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成交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拒签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如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以违约处理,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5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5. 履约保证金(如有)
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与采购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止有效。有效期满后任何问题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5.4 成交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或合同双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6. 质疑与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6.2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3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7、采购代理服务费
7.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均摊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
7.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转账。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 项目编号:
卖方: 采购代理机构:
1.总则
年 月 日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进行的___________采购中,买方接受卖方对本次 项目的投标,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等,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2.服务内容
(一)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200。
2、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接待、报名指导等工作。
3、协助班级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校方要求进行教学组织、考试通知、学员活动组织及相关管理工作。
4、实时更新育训档案和学员档案,及时收集并反映学员、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提供育训过程数据及相关的统计分析、评估预警。
(二)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辅导人员,辅导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100。
2、协助学校做好拟报名学员的考前辅导工作,对日常学习内容进行答疑指导、串讲。
3、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线下辅导课程,每班级每学期不少于50课时。
4、配合学校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完善的学员服务体系,包括学员咨询、学习规划、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等,及时解决学员的学习技术障碍。
(三)特色培训服务
投标人需负责开设职业素养类、职业能力提升类等特色职业培训课程(服务每生至少32课时*4次),并完成与学校相关课程的学习成果互认。
(四)品牌建设、推广服务
投标人需协助筹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协助做好线下招生、线上推广,设计并执行继续教育品牌建设方案。
3.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5.项目合同总金额
详细价格清单
▲6.付款方式与结算
每个缴费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向中标人按比例支付合作办学费用。
7.项目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第10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方为有效,并作为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实施和提供服务时,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8.2 除了合同条款第10条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8.1的规定取得买方的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当卖方已经拖延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第9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8.3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应付货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将应付货款付给卖方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
9.项目合同终止
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对于部分终止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相应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
9.1 违约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没有成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或系统产品,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建设需求和服务;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9.2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0.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等不由双方控制的,也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0.2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0.3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买方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11.保密约定
11.1 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卖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
11.2 卖方发现买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买方。
11.3 本项目完成后15天内,买方有权向卖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如数退还。
11.4 卖方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组织进行保密教育,并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
11.5 因卖方原因造成的泄失密事件,卖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1.6 本项目所有文档及本项目所接触的双方资料,未经对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漏任何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
12.争议的解决
12.1 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60天后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12.2 诉讼费除仲裁机关另有判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2.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2.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13.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买方: 卖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磋商函
谈 判 函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的磋商邀请, (供应商全称) 正式授权 (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贵处组织的此次磋商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各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已密封装袋。
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如下几点:
1、我方如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磋商补充文件(如有)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2、我方已详细编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同意向贵方真实地提供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5、我方明白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7、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 ▲折扣率是指在合作办学比例上限的基础上所报的折扣率(例如8折,其折扣率为80%。),投标人标价应充分考虑服务成本、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
2.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办组织的 (项目名称、编号) 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附件五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本表应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项目组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组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本表应附所列项目组成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复印件。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可按此表格复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根据评分标准逐项列出。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后续服务方案表
后续服务方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介绍
二、服务内容
(一)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200。
2、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接待、报名指导等工作。
3、协助班级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校方要求进行教学组织、考试通知、学员活动组织及相关管理工作。
4、实时更新育训档案和学员档案,及时收集并反映学员、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提供育训过程数据及相关的统计分析、评估预警。
(二)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辅导人员,辅导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100。
2、协助学校做好拟报名学员的考前辅导工作,对日常学习内容进行答疑指导、串讲。
3、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线下辅导课程,每班级每学期不少于50课时。
4、配合学校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完善的学员服务体系,包括学员咨询、学习规划、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等,及时解决学员的学习技术障碍。
(三)特色培训服务
投标人需负责开设职业素养类、职业能力提升类等特色职业培训课程(服务每生至少32课时*4次),并完成与学校相关课程的学习成果互认。
(四)品牌建设、推广服务
投标人需协助筹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协助做好线下招生、线上推广,设计并执行继续教育品牌建设方案。
(一)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200。
2、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接待、报名指导等工作。
3、协助班级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校方要求进行教学组织、考试通知、学员活动组织及相关管理工作。
4、实时更新育训档案和学员档案,及时收集并反映学员、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提供育训过程数据及相关的统计分析、评估预警。
(二)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辅导人员,辅导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100。
2、协助学校做好拟报名学员的考前辅导工作,对日常学习内容进行答疑指导、串讲。
3、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线下辅导课程,每班级每学期不少于50课时。
4、配合学校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完善的学员服务体系,包括学员咨询、学习规划、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等,及时解决学员的学习技术障碍。
(三)特色培训服务
投标人需负责开设职业素养类、职业能力提升类等特色职业培训课程(服务每生至少32课时*4次),并完成与学校相关课程的学习成果互认。
(四)品牌建设、推广服务
投标人需协助筹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协助做好线下招生、线上推广,设计并执行继续教育品牌建设方案。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每个缴费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向中标人按比例支付合作办学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六部分 磋商原则和方法
根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一、总 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对落标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磋商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磋商组织
磋商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三、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在磋商期间,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参加磋商资格,并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向磋商小组成员之外扩散。
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 磋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或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7.磋商小组不向落标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2. 磋商小组查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等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不能实质性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统一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9.在技术分评审完毕后,磋商小组将向供应商宣布技术评分结果和拆封开启最后报价。宣布时邀请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代表未参加的,事后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供应商代表应对公布的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1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综合评分法:技术分90分(技术权值为90%),报价分10分(价格权值为10%)。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即技术得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第一)。
2.技术分的评分细则(90分)
注 :每个评委根据上述评分内容和分值独立打分,然后将各评委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技术最后有效得分。(计算分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 报价(价格)评分(10分):
2.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3 ▲如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100%,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即技术得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综合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依次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
五、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供应商义务
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磋商结束,所有磋商评审资料存采购人备查。
项 目 编 号:WZHX2024-09-180
项 目 名 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
采 购 方 式:学院集中磋商
采 购 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二、谈 判 文 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总则
2.服务内容
3.服务时间
4.服务地点
5.项目合同总金额
▲6.付款方式与结算
7.项目合同修改
▲8.违约责任
9.项目合同终止
10.不可抗力
11.保密约定
12.争议的解决
13.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磋商函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附件三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五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附件六 项目组技术人员一览表
附件七 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附件八 后续服务方案表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部分 磋商原则和方法
注:磋商文件中加粗条款为重要条款,提醒供应商注意;加“下划线”的条款或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公司: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委托,就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项目以学院集中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请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准时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WZHX2024-09-180
2.项目名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
3. 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4.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0 月 9 日至2024年 10 月 14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壹号18-403;
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磋商保证金:无
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 14:30分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立德楼二楼会议室(204)。
7. 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14: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立德楼二楼会议室(204)。
8. 采 购 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7-88417191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壹号18-403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577-88899066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本次采购是根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实施的。
▲2.合格供应商:
2.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举办者,且主体自身或主体所举办单位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四- 1)。
4.磋商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函件,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磋商。磋商响应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磋商的,将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谈 判 文 件
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时间以收到书面函件为准)。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磋商文件澄清期内未收到有关澄清要求,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 磋商文件的修改
3.1磋商响应截止之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未提供回复的均视为已确认收到(下同)。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磋商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3.1磋商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
3.1.1技术资信标
(1) 磋商函 (附件一)
(2)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三)
(3) 资格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四-1)
b. 供应商基本概况 (附件四-2)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技术部分(详见“评标细则技术部分”相关评分内容)
l 技术方案
l 项目整体组织管理执行方案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完成时间
l 投入的项目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综合实力 (附件五、六)
l 后续服务方案 (附件八)
(5)供应商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附件七)
(6)供应商公司简介以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1.2 商务(价格)标
(1) 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
3.2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分别装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中。
4. 投标报价
▲4.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服务、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4.2 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详细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
4.3 本次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4.4 ▲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4.5 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4.6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5. 磋商保证金
无
6. 磋商响应有效期
6.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7.1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价格)标各一式四份的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7.3 每份磋商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日期等”。
7.4 磋商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5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7.6 磋商响应文件若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在关键条款内容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不被接收。
8.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1供应商必须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内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价格)标”( 内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8.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1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 招标采购单位如因故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将受到新的时间约束。
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
2.2 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 若供应商以传真或电讯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随后必须有供应商代表签署的补充正式文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2)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
3)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4) 以电讯形式或邮寄方式进行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和评审
1. 磋商小组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人员透露。 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磋商会场秩序,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 磋商
3.1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评标室进行评审。磋商前,首先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磋商小组确认无误后当场拆封开启。
3.2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信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会对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文件中加“下划线”的条款或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磋商小组来确定。
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
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5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统一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 在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采购内容和采购要求等实质性条款及要求或被磋商小组认定其投标技术方案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6)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8)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5.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可以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5.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6. 磋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7.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7.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即技术资信得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依次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余有效供应商为成交备选供应商。
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3若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或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后,确因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成交备选供应商按排名依次替补为成交供应商。
7.4 采购人对磋商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 评审细则详见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和方法”。
六、授予合同
1. 最终审查
1.1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
1.2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成交合同授予该成交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审查,以此类推。
1.3 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各供应商对磋商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进行署名质疑及投诉,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恶意质疑、投诉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应按延期天数每日 壹仟 元的标准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2. 成交通知书
2.1 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4. 签订合同
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
4.3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成交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拒签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如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以违约处理,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5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5. 履约保证金(如有)
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与采购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止有效。有效期满后任何问题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5.4 成交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或合同双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6. 质疑与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6.2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3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7、采购代理服务费
7.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均摊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
7.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转账。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 项目编号:
卖方: 采购代理机构:
1.总则
年 月 日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进行的___________采购中,买方接受卖方对本次 项目的投标,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等,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2.服务内容
(一)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200。
2、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接待、报名指导等工作。
3、协助班级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校方要求进行教学组织、考试通知、学员活动组织及相关管理工作。
4、实时更新育训档案和学员档案,及时收集并反映学员、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提供育训过程数据及相关的统计分析、评估预警。
(二)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辅导人员,辅导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100。
2、协助学校做好拟报名学员的考前辅导工作,对日常学习内容进行答疑指导、串讲。
3、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线下辅导课程,每班级每学期不少于50课时。
4、配合学校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完善的学员服务体系,包括学员咨询、学习规划、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等,及时解决学员的学习技术障碍。
(三)特色培训服务
投标人需负责开设职业素养类、职业能力提升类等特色职业培训课程(服务每生至少32课时*4次),并完成与学校相关课程的学习成果互认。
(四)品牌建设、推广服务
投标人需协助筹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协助做好线下招生、线上推广,设计并执行继续教育品牌建设方案。
3.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5.项目合同总金额
详细价格清单
服务名称 | 说明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保修期限 |
服务期限 | |||||
合计总价 | (大写) 元整 | ¥: |
▲6.付款方式与结算
每个缴费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向中标人按比例支付合作办学费用。
7.项目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第10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方为有效,并作为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实施和提供服务时,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8.2 除了合同条款第10条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8.1的规定取得买方的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当卖方已经拖延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第9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8.3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应付货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将应付货款付给卖方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
9.项目合同终止
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对于部分终止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相应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
9.1 违约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没有成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或系统产品,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建设需求和服务;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9.2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0.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等不由双方控制的,也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0.2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0.3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买方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11.保密约定
11.1 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卖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
11.2 卖方发现买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买方。
11.3 本项目完成后15天内,买方有权向卖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如数退还。
11.4 卖方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组织进行保密教育,并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
11.5 因卖方原因造成的泄失密事件,卖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1.6 本项目所有文档及本项目所接触的双方资料,未经对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漏任何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
12.争议的解决
12.1 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60天后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12.2 诉讼费除仲裁机关另有判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2.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2.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13.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买方: 卖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磋商函
谈 判 函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的磋商邀请, (供应商全称) 正式授权 (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贵处组织的此次磋商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各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已密封装袋。
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如下几点:
1、我方如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磋商补充文件(如有)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2、我方已详细编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同意向贵方真实地提供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5、我方明白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7、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备注 |
折扣率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
注:
1. ▲折扣率是指在合作办学比例上限的基础上所报的折扣率(例如8折,其折扣率为80%。),投标人标价应充分考虑服务成本、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
2.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 容 | 磋商文件 条目 | 磋商文件 规格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 对应规格 | 说 明 |
商务条款 | ||||
技术偏离 | ||||
注: 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办组织的 (项目名称、编号) 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职务:
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公章) | |||||
单位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成立时间 | 批准部门 | 批准文号 | |||
单位性质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注册资金(或事业单位开办资金) (万元) | |||
资质 |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
职工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
单位行政和主要技术人员 | |||||
姓名 | 职务及职称 | 年龄 | 专业 | 从业年限 | |
…… |
注: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附件五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一般情况 | ||||||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职 务 | ||||
职称/执业资格 | 拟任何职 | 参加工作 时间 | ||||
2、个人简历 | ||||||
时 间 | 专业工作经历 | |||||
3、负责类似项目业绩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该项目中任何职 | ||||
注:1、本表应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项目组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组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资格证书 | 拟任 职务 | 从事相关行业服务简历、年限 | 备注 |
注:1、本表应附所列项目组成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复印件。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可按此表格复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内容 | 用户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日期 | 联系方式 |
注:1、根据评分标准逐项列出。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后续服务方案表
后续服务方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介绍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数量 | 服务期限 | 完成标准 | 交付地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合作办学比例上限 |
1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校内合作办学 | 2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或遇到政策变化,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 通过采购人验收及考核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人 | 以实际招生为准 | 45% |
二、服务内容
(一)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200。
2、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接待、报名指导等工作。
3、协助班级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校方要求进行教学组织、考试通知、学员活动组织及相关管理工作。
4、实时更新育训档案和学员档案,及时收集并反映学员、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提供育训过程数据及相关的统计分析、评估预警。
(二)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辅导人员,辅导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100。
2、协助学校做好拟报名学员的考前辅导工作,对日常学习内容进行答疑指导、串讲。
3、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线下辅导课程,每班级每学期不少于50课时。
4、配合学校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完善的学员服务体系,包括学员咨询、学习规划、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等,及时解决学员的学习技术障碍。
(三)特色培训服务
投标人需负责开设职业素养类、职业能力提升类等特色职业培训课程(服务每生至少32课时*4次),并完成与学校相关课程的学习成果互认。
(四)品牌建设、推广服务
投标人需协助筹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协助做好线下招生、线上推广,设计并执行继续教育品牌建设方案。
(一)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管理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200。
2、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接待、报名指导等工作。
3、协助班级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校方要求进行教学组织、考试通知、学员活动组织及相关管理工作。
4、实时更新育训档案和学员档案,及时收集并反映学员、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提供育训过程数据及相关的统计分析、评估预警。
(二)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育训教学辅助服务:
1、配备充足的辅导人员,辅导人员与服务学员的比例不低于1:100。
2、协助学校做好拟报名学员的考前辅导工作,对日常学习内容进行答疑指导、串讲。
3、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线下辅导课程,每班级每学期不少于50课时。
4、配合学校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完善的学员服务体系,包括学员咨询、学习规划、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等,及时解决学员的学习技术障碍。
(三)特色培训服务
投标人需负责开设职业素养类、职业能力提升类等特色职业培训课程(服务每生至少32课时*4次),并完成与学校相关课程的学习成果互认。
(四)品牌建设、推广服务
投标人需协助筹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协助做好线下招生、线上推广,设计并执行继续教育品牌建设方案。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每个缴费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向中标人按比例支付合作办学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六部分 磋商原则和方法
根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一、总 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对落标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磋商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磋商组织
磋商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三、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在磋商期间,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参加磋商资格,并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向磋商小组成员之外扩散。
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 磋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或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7.磋商小组不向落标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2. 磋商小组查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等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不能实质性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统一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9.在技术分评审完毕后,磋商小组将向供应商宣布技术评分结果和拆封开启最后报价。宣布时邀请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代表未参加的,事后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供应商代表应对公布的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1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综合评分法:技术分90分(技术权值为90%),报价分10分(价格权值为10%)。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即技术得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第一)。
2.技术分的评分细则(90分)
序号 | 项目 | 子项 | 评分要求 | 分值 |
商务部分 | ||||
1 | 基础条件(32分) | 企业实力 | 供应商的综合实力: 根据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资质、行业商业信誉及美誉度、管理能力等综合情况。(评分范围:10;9;8;7;6;5;4;3;2;1;0)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资质、行业商业信誉、等作为评审依据综合比较打分。 | 10 |
同类业绩评价 | 从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25分,最多得1分。(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
服务系统开发 | 提供自有学员服务管理系统的描述,根据服务功能的丰富程度打分,满分为5分。须提供软件著作权或相关专利证明,不提供不得分。(评分范围:5;4;3;2;1;0) | 5 | ||
管理人员配备 |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5名(含)以上得10分,10-14(含)名得8分,少于10名不得分。(提供2023年9月至开标日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0 | ||
辅导人员配备 | 1.配备20名(含)以上相关专业专兼职辅导人员得5分,19名-10名(含)得3分,少于10名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 2.辅导人员专、兼职比例满足1:5的得1分,不足不得分。 以上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大学本科学历证、聘书或聘用合同(聘书、聘用合同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专职教师另外还需提供2023年9月至开标日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 ||
技术部分 | ||||
2 | 服务内容(40分) | 招生推广 | 招生宣传策略创新且有效,有明确的招生目标和计划,宣传材料具有吸引力,宣传渠道多样化,有详细的招生数据分析和反馈机制,得10分。 | 10 |
招生宣传策略较为常规,有一定的宣传效果,但缺乏创新性或宣传渠道单一,招生数据分析和反馈机制不够完善,得7分。 | ||||
招生宣传策略简单,宣传效果一般,宣传材料缺乏吸引力,宣传渠道有限,没有或很少进行招生数据分析和反馈,得3分。 | ||||
教学辅助管理 | 教学组织与管理方案科学,有明确的组织计划和流程,教学活动安排有序,有完善的质量监控和反馈机制,得10分 | 10 | ||
教学组织与管理方案合理,但存在一定的效率问题或资源分配不均,活动安排基本有序,质量监控和反馈机制不够完善,得7分 | ||||
教学组织与管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组织计划和流程不够明确,教学资源分配不合理,活动安排混乱,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和反馈,得3分 | ||||
学员管理服务 | 学员服务体系完善,包括学员咨询、职业规划、学习规划、心理辅导等全方位服务,服务响应度高,学员体验感好,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全面采集学员考勤、交流等表现数据,数据记录真实可靠。得10分。 | 10 | ||
学员服务体系较为完善,但服务内容不够全面或服务响应度较慢,学员体验感一般,学员考勤、交流等表现数据采集不全面,数据调阅不便。得7分。 | ||||
学员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内容有限,服务响应度慢,学员体验感较差,无法全面采集学员考勤、交流等表现数据,得3分。 | ||||
重要活动组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员活动等) | 活动项目覆盖全面,活动方案完整、预算合理,活动形式富有创新性,符合成人学员的工学规律,学员参与度高,得10分。 | 10 | ||
活动项目较多,活动方案较好、预算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化,基本符合成人学员的工学规律,学员预期参与度较高,得7分。 | ||||
活动项目少,活动方案不科学、预算不合理,活动形式单一,不符合成人学员的工学规律,学员预期参与度低,得3分。 | ||||
3 | 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的融合发展(8分) | 非学历培训组织能力 | 年均开展各类非学历培训500人次以上,得2分;后续每增加100人得0.2分;满分为3分。如实提供班次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开班照片、培训过程照片、学员签到名册等。未提供不得分。 | 3 |
非学历培训设计能力 | 对非学历教育课程设置合理性进行打分(0-5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组织过的32学时以上的非学历培训项目的日程安排,未提供不得分。(评分范围:5;4;3;2;1;0) | 5 | ||
4 | 风险管控(5分) | 应急预案 | 制定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处理流程和恢复计划,策略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 |
信息披露 | 建立及时、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定期公布分成款及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
数据安全 | 实施了严格的技术和数据安全措施,有效保护了学员信息和教学数据,无未授权访问和数据泄露事件,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
5 | 成功案例(5分) | 成功案例 | 根据供应商提供近三年3家合作院校对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学员满意度、招生推广能力、职业技能培训成效等反馈佐证材料打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评分范围:5;4;3;2;1;0)。(如果发现虚假信息,此项不得分) | 5 |
注 :每个评委根据上述评分内容和分值独立打分,然后将各评委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技术最后有效得分。(计算分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 报价(价格)评分(10分):
2.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3 ▲如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100%,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即技术得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综合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依次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
五、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供应商义务
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磋商结束,所有磋商评审资料存采购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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