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中弘润泉招[2021]4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高速高压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 属泉州高速辖区内养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泉州管理分公司所管辖路段。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投资约120万元(每年)。承包费用的构成:泉州管理分公司所管辖路所有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费用含高压部分应急抢修项目,其中:
2.2.1、投标人无偿提供泉州管理分公司所管辖路段所有高压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应急抢修服务(包含人工、检测、车辆等服务),涉及到除材料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由投标人承担;高压部分应急抢修项目含终端电杆杆上设备、变压器、中压电缆、终端头、肘型头、中间头、高压设备柜内元器件等相关供电系统抢修;
2.2.2、预防性试验存在问题及隐患应该立即整改,除材料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由投标人承担;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起截止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1个标段。
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明等。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有效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证件。
(5)参加项目承包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及网址。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业绩要求:近5年内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高速公路预防性试验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结算资料(以业主盖章签字为准)为依据。
3.8应急抢修能力要求:本项目必须配有电缆故障测试仪等试验仪器并且提供所需进场试验测试仪合格的年检证明(原件备查)。
3.9投标人无偿提供泉州管理分公司所管辖路段所有高压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应急抢修服务(包含人工、检测、车辆等服务),涉及到材料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高压部分应急抢修项目含终端电杆杆上设备、变压器、中压电缆、终端头、肘型头、中间头、高压设备柜内元器件等相关供电系统抢修必须在两个小时内响应,四个小时到现场,投标人应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 12 月 31 日09:00至2022年 01 月 05 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福建中弘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楼A幢703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报名购买前须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15375850262)
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01 月 24 日 09 时3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 福建中弘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楼A幢703室)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22年01月21日17:00 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24000元整(下同)。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注:投标保证金原路退回,不再开具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田安支行 ;
账户名称:福建中弘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2560100100114181。
注: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编号(标准格式:中弘润泉招[2021]45号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fjgsg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肖厝社区高速公路泉州北收费站内
邮 编:362012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95-366190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弘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楼A幢703室
邮 编:362000
联系人:小刘
电子邮箱:1138573619@qq.com
电 话:15375850262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