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 --茶叶加工聚集区(第二次)标段的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3-05-08 17:14:10 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夹江县百里茶乡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茶叶加工聚集区(第二次)标段招标文件》
答疑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夹江县百里茶乡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茶叶加工聚集区(第二次)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提问作以下回复:
问题一:2023年05月06日11:27:29提出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1、施工部分: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分期实施,工程款按期进行,每月按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具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即施工招标控制价的,可调整为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60%(具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即施工招标控制价的,可调整为80%)。请问:项目分期实施,工程款按期进行,明确一下按期进行,是指的按月计量吗?请明确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60%还是80%进行支付?
回答:项目分期实施,工程款按期进行:其中按期进行是指项目一期、项目二期......在项目分期的基础上按月计量支付。在项目没有取得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时,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取得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后,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问题二:2023年05月06日11:31:18提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2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3(2020年、2021年、2022年)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由于我司2022年审计报告还未出,一般要到5月下旬才出审计报告,请问能否提供最近3年(即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
回答: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青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