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项目
金额
14.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20230908-01914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
开始竞价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 结束竞价时间: | 2023年09月19日 16时00分00秒 |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项目 网上竞价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公共区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项目 2.项目内容:为了确保新出租车调度场项目进度如期落地,按照专家意见,需寻找一家专业的交通组织评估规划服务商,对新出租车调度场周边道路开展交通评估、研究并提出规划方案。 3.竞价项目:
报价包括了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含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和货物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限价:项目总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2,500元。 4.项目要求: 为了确保新出租车调度场项目进度如期落地,按照专家意见,需寻找一家专业的交通组织评估规划服务商,对新出租车调度场周边道路开展交通评估、研究并提出规划方案,主要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 4.1.新出租车调度场用地周边交通现状分析; 4.2.新出租车调度场建成后对周边道路组织的影响; 4.3.新出租车调度场建成后对白云机场整体交通规划的影响; 4.4.新出租车调度场车辆通行流程建议; 4.5.新出租车调度场周边交通组织规划方案。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三、货物交货期/服务完成期 合同签订后,服务商在收齐我司提供的完成本项目咨询工作所必需的项目相关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项目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报告》编制并配合后续修改调整。 四、报名时间 *1.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00至2023年9月15日17:00(注:项目报名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2.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发布变更通知的方式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需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平台地址:http://wz.gdairport.com/),点击首页“采购项目”,进入“用户中心”进行合作商注册。注册成功的报价人才能通过该网站参与竞价。 *3.报价人须有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6.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8.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9.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9.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9.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9.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9.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关联公司:是指采购方所全资、控股的各公司以及采购方所属的各非法人实体单位。 *10.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10.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0.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10.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0.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10.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10.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10.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10.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10.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10.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10.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10.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0.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10.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10.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10.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10.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10.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10.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10.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10.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10.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11.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六、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公共区管理分公司纪检室进行投诉。 联系电话:020-86124247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020-36050158 邮箱:zhanchuxin@gdairport.com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A4综合楼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平台“合作商使用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报名方式 1.报价人完成注册后,需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点击“采购项目”,进入下一个页面后,点击“采购信息公告”栏目网上竞价模块,并点击意向参加竞价项目,按交易平台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平台后,在意向参加的竞价项目列表下点击“报名申请”,报价人应按竞价采购项目文件要求登陆交易平台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报名。提交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第三部分附录文件格式编写。 2.报名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可点击合作商“用户中心”,进入会员中心查看或修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报名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报名和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hanchuxin@gdairport.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五、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0:00至2023年9月19日16: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注:竞价起始时间设置应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合作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的项目,采购方将中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成功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报价次数修改自己的报价,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本项目设有总价限价。(*报价人报价或修改报价时需同步上传对应项目报价单作为附件,未上传项目报价单的,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为无效报价。) 6.竞价系统根据总价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七、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合作商: 1.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候选成交合作商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提交采购方审查。纸质版审查文件内容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内容应一致、纸质版项目报价单中的总价金额应与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合作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合作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合作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并终止交易。 3.候选合作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合作商。 八、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XXXX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报名文件》。 十、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件一:报价表 (限价人民币142,500元)
注:1.提交资格审查报名资料时,不需要提供报价表,如提交资格审查报名阶段提供该表格将会导致报名资格被拒绝。 2.确定为候选合作商后,报价人应提供报价表。 以上报价包括了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含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和货物再支付任何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全称、盖法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二、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合作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合作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合作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合作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五 报名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XXXXXX项目竞价文件后,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我司完全符合竞价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五项,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并完全响应采购方“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承诺如有造假行为,我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 3.严格按照《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接受处罚,禁止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4.自行承担被取消项目资格的所有后果和责任。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我司参与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司(包括关联公司)与招标人(采购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 2.我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且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在参与项目采购活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等期间严格遵守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采购合作对象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我司愿按照规定被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接受相应处置,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认定条件: 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情形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二、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报名人通过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二)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四)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报名人利益; (五)报名人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七)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八)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单位; (九)报名人发生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十)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1.异议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对象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合作对象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合作对象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4.合作对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合作对象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三、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及采购人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不利; (二)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三)因合作对象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四)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五)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六)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 (七)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八)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九)因严重违约情形被采购人依法解除合同; (十)存在向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备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人)名称: 投标人(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我司保证提交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XXXXXX项目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之日起90天,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价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质疑和质疑的权利。 4. (报价人名称) 作为报价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我司成交后,将保证严格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服务。 9. 我方如果成交,我司严格保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内容,如因我司管理不善造成泄密情形的,我司接受采购人对我司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省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非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 报价人名称: (加盖公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附件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格式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附件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附件九: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P-BYGHT-ZH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 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项目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签约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项目 1.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1.3项目内容:完成《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报告》,具体包括新出租车调度场用地周边交通现状分析、新出租车调度场建成后对周边道路组织的影响、新出租车调度场建成后对白云机场整体交通规划的影响、新出租车调度场车辆通行流程建议、新出租车调度场周边交通组织规划方案等。 2.工作内容 2.1 本合同的工作内容是完成《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出租车调度场前期周边交通组织研究报告》。 2.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若需增加项目可研报告以外的工作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确认。 3.双方声明和保证 3.1 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1.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3.2 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2.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2.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4.甲方责任 4.1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的完成本项目顾问咨询工作所必需的项目相关资料。 4.2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 4.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咨询费。 5.乙方责任 5.1 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就顾问咨询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顾问专案团队,制定详细的顾问咨询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 5.2 乙方提交的顾问咨询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及适用性。 5.3 乙方向甲方保证该团队成员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5.4 甲方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乙方就编制文件作修改,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5.5 乙方每阶段的工作成果以电子版本提交给甲方。 6.合同期限及提交成果时间 6.1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2 合同签订后,在收齐甲方提供的完成本项目咨询工作所必需的项目相关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研究报告。 7.顾问咨询费及支付方式 7.1 双方一致确认本次咨询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乙方提交本项目研究报告,在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的付款申请,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7.2 在履行顾问咨询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所发生之食、宿、差旅费用,已包含在本费用中,不再另外计取。 7.3 甲方应按照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时间表,将应付的顾问咨询费用汇至如下乙方银行帐户: 公司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纳税人识别号: 联行号: 7.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 9.保密义务 9.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咨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片区规划方案的调整、未审批通过、项目整体转让等重大客观条件变更;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咨询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以延迟部分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延迟部分顾问咨询费金额的百分之五。 10.2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有关成果,应向甲方支付延迟提交成果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以顾问咨询费总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顾问咨询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延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单方面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顾问咨询费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11.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11.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 12.合同终止 12.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2.2 甲方如与乙方就乙方提供的上述第六条所载明的报告成果达不成共识,经过乙方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初稿或报告终稿之日起计七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送达乙方,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如甲方在收到报告初稿或报告终稿七个日历天内未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接受该报告成果。 12.3 乙方如欲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13.争议的解决 13.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13.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有权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诉讼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通知 14.1 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亲自向收件方送递,或以传真、挂号邮件、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本合同封面载明的对方地址或传真。 14.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电话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14.3 在本条前两款规限下,在无证据证明通知或其他通讯已经收妥时,该通知或其它通讯应在下述情况下视为正式送达: 14.3.1 以专人送交,以抵达本条第1款、第2款注明的地址或乙方项目代表签收为准; 14.3.2 以传真发出,发件人收到发件确认书时视为送达。 1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16.合同转让 16.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6.2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委托方单位变更,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须向受让方说明顾问咨询合同,并重新签订合同。 17.合同条款 17.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7.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7.3 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为保障双方在业务来往中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自经济利益,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业,防止各种违法及不正当行为的发生,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就合作过程中员工职业操守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适用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效力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含分支机构等关联机构)的所有业务合作往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网上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等物资、服务采购环节及合同签订、履行环节等。 2.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3.双方职责 3.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双方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3.2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合同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以下任何一项行为: 3.2.1 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3.2.2 支付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或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2.3 为对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2.4 邀请对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其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或其它娱乐活动; 3.2.5 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财物支持; 3.2.6 与对方工作人员就双方合作内容涉及的权利义务变更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2.7 其它可能对对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 3.3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向对方的客户索取和收受财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好处。 3.4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收受对方好处或有其它不当行为的,应向甲方指定纪检部门举报。 接受举报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举报方进行报复。 甲方指定纪检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或邮箱:公共区管理分公司纪检室,86124247。 4.违约责任 4.1 协议中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协议下约定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 4.2 乙方存在违反廉洁协议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采购货物总金额的20%作为廉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白云机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保留追溯乙方非法获利、赔偿甲方损失的权利。 5.其他事项 5.1 本廉洁协议作为甲方招标、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廉洁协议一式 肆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贰 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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