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禾县晋屏镇盘江中学新建田径场项目
金额
361.7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嘉财采计【2023】51号
预算金额361.71万元
招标联系人雷东红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志娟189755945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嘉禾县晋屏镇盘江中学新建田径场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嘉禾县晋屏镇盘江中学嘉禾县晋屏镇盘江中学新建田径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晋屏镇盘江中学新建田径场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嘉财采计【2023】51号

3、委托代理编号:CZJY2023-GC-084

4、采购项目预算:3617198.27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谈判保证金:72000.0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嘉禾县晋屏镇盘江中学新建田径场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3617198.27 元

3617198.27 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http://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6、其他说明。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09日至2023年1115,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30分(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地点为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18。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112310 0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  2023 112310 00 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  嘉禾县自然资源局1楼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一、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招标代理服务费2832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雷东红  

2、电话:13873593364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嘉禾县晋屏镇盘江中学

2)地  址:嘉禾县晋屏镇井塘桥    

3)联系人:雷东红        

4)电  话:13873593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18      

3)联系人:李志娟     

4)电  话:18975594569

    3、行政监管部门信息

    1)名 称:嘉禾县财政局  

2)监督人:李霞

3)监督电话:0735-6622804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附件2                投标人资格声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3

谈判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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