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林镇“乡村振兴”现代农旅园建设项目——河道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金额
2970.0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0.07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敏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建勤135872034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双林镇“乡村振兴”现代农旅园建设项目——河道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04 04: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参照水利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 双林镇“乡村振兴”现代农旅园建设项目——河道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已由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浔发展投资【2022】1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为 浙江兴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 / ,现由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作为本项目招标人进行招标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双林镇“乡村振兴”现代农旅园建设项目——河道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双林镇“乡村振兴”现代农旅园建设项目——河道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主要涉及向阳村、俞家埭村、莲花兜村及华桥村等四个行政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河道12 条,总长7477.31km,其中新建生态砌块护岸7238.70m,新建仿木桩护岸238.61m。

新建闸站3 座,分别是东板桥港闸站、赵蒲漾闸站、汇头港闸站。东板桥港闸站闸室净宽2×5m,装配2台600ZLB-125轴流泵,排涝流量1.84m?/s,总装机110kw;赵蒲漾闸站闸室净宽1×5m,装配2台600ZLB-125轴流泵,排涝流量0.92m?/s,灌溉流量0.92m?/s,总装机110kw;汇头港闸站闸室净宽1×5m,装配2台600ZLB-125轴流泵,排涝流量0.92m?/s,灌溉流量0.92m?/s,总装机110kw。

新建涵闸3座,塘前埭、小余家桥、汇头港涵闸均为2.0m×2.0m(宽×高,孔口净宽)的箱涵,外港侧采用升杆式铸铁方闸门SFZ2000配套QDA-120手电两用启闭机,配套功率2.2KW。其中小余家桥涵闸配套新建92.47mC25砼机耕路,路面宽度2.5m。

新建涵洞1座,汇头港涵洞预埋2φ100预制有筋砼涵管,涵管总长2*17=34m。

新建泵站2座,新建王家斗泵站和漾滩角泵站。其中王家斗泵站为单排泵站,装配二台350ZLD-2轴流泵,总装机22kw,流量0.42m?/s,配套新建大排渠110m,C25砼机耕路128m,路面宽度3.0m;漾滩角泵站为灌排两用泵站,装配二台350ZLD-2轴流泵,总装机22kw,流量0.42m?/s。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相应概算投资约 2970.07万元,计划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 2  4  /时至2024 3  6   9 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1 26 日至20241 29 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3   6  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址: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   

人:胡敏骏

   话:18857259272

   编:3130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州市腊山路398号8幢4层

人:丁建勤  电话:13587203404

   编:313000

8.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提供投标人2024226(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 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工程内容包含堤防和水闸(闸站)相关内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堤防和水闸(闸站)接受投标人在不同项目业绩中体现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4

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本项目三类人员证书应为电子证书(省外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及水利部颁发的证书可以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自2023年11月1日起)。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

注: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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