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隆平国家制种大县种业创新基地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备[20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隆平种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江苏隆平国家制种大县种业创新基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开发区兴达路888号;
2.1.2建设规模:江苏隆平国家制种大县种业创新基地工程(一期)的施工内容包含1#、2#车间、门卫、大门及配套道路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4669.45万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江苏隆平国家制种大县种业创新基地工程(一期)的施工内容包含1#、2#车间、门卫、大门及配套道路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250001000031001001 | 江苏隆平国家制种大县种业创新基地工程(一期) | 内容包含1#、2#车间、门卫、大门及配套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工程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无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1.4.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ABCD)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3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隆平种业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芦沟镇大崔庄人民路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507485977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5061192200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ABCD)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三)清标
抽取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值和系数(开、清标以及评标准备过程发现的废标单位报价不参与有关值和系数抽取,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经以上程序后未发现明显废标的投标单位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按三分之一分成高、中、低三段(高、中段均去尾取整,多出的均结余至低段。事例说明:比如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标人有8家,8/3=2.667,高段2家,中段2家,低段4家。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出现较高段区里低报价跟邻近较低段区高报价相同时都归类到较高的段区里),当投标人≤20家时,高、中、低段由招标人代表各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进行求和取平均值此为B值。当投标人>20家时,高、中、低段由招标人代表各随机抽取2家投标人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进行求和取平均值此为B值。B值低于D值时,直接确定D值为B值。
在低段区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确定为C值。
D值指:(开标环节无废标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预算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12%计算出的值。
(当投标人数量较少,无法抽取B、C值时,直接在相关区间段内取值进行计算。若C值无法获取时,直接确定D值为C值。)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50%+B×35%+C×15%)×K;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值为A=招标预算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
B值为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有关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经计算后确定;
C值在低段范围内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B、C、D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7%、8%、9%、10%、11%、12% |
扣分标准: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五)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诚信承诺申报表》,并参与计分。
(六)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七)投标人得分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合理低价(ABCD)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四)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第(五)项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计算出得分b;
(3)按第(六)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c。
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投标人得分=a+b+c。
(八)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前面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直至选出一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九)定标补充规定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三、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