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曾都区中心】随州市迈垦大随北路(裕民大道-锦程路)建设项目(HBZD-202207SZ-00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834.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d-202207sz-004001001
预算金额834.2万元
招标公司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河0722-33158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9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7-15 17:42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州市迈垦大随北路(裕民大道-锦程路)建设项目(HBZD-202207SZ-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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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D-202207SZ-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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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迈垦大随北路(裕民大道-锦程路)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随曾发改审批[202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北外环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西起裕民大道,东至锦程路,全长491米,宽30米,双向四车道,一块板断面形式;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土石方、路基及沥青砼路面、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人行道铺装、绿化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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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设计、采购、 施工、移交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按招标人的规划平面图及有关内容等基本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修改完善及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图审、竣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②施工。经招标人批准并图审后的施工图、设计变更、评审后的清单内容及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 合同估算价:83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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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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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业绩要求: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下列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1个计划投资额834.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②1个单项合同金额834.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③1个单项合同金额834.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施工和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财务要求:申请人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3年未出现亏损。
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③2019年7月1日以来无官方围标串标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记录;④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出具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⑤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无效。
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
上述施工项目班子人员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只接受1个设计单位和1个施工单位联合,并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①根据相关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②中标单位的设计施工图、施工标准等招标人同意后报图审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审查,需要调整或更改的,则免费调整,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③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本次招标不予补偿。④中标单位须有一定的流动资金用于本项目或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招标人在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时,充分考虑了项目在建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部分资金占用费。⑤投标人的法人代表须签字承诺:不出借资质、不围标串标,业绩和人员社保证明资料为真实资料、如中标关键岗位人员月考勤率不低于70%等(具体内容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其他重要承诺),没有按文件要求承诺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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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16日至2022年07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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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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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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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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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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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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