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神木煤业石窑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神木煤业石窑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防爆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煤业石窑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防爆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DZC2019103
三、采购人名称: 神木煤业石窑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神木市店塔镇倪家沟村
联系人:办公室
电话:0912-84511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银池商务酒店1801室
联系人:李君潇
电话:18502932827
传真:029-8626495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
1 | 第一标段:防爆人车 | 6 | 辆 | 2190000.00 | 防爆人车6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 |
2 | 第二标段:防爆指挥车 | 5 | 辆 | 2015000.00 | 防爆指挥车(5座2辆及11座3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 |
3 | 第三标段:防爆材料车、防爆装载机 | 8 | 辆 | 3500000.00 | 第三标段:防爆材料车(5吨2辆及3吨4辆)、防爆装载机2辆(30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投标车辆整车及发动机均需具有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所有电气件需具有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合格证。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仅接受生产厂家直投。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30 09:00:00至2019-02-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银池商务酒店1801室
3、文件售价:
序号 | 标项编号 | 标项名称 | 标书金额(元) |
---|---|---|---|
1 | XDZC2019103-1 | 第一标段:防爆人车 | 300.00 |
2 | XDZC2019103-2 | 第二标段:防爆指挥车 | 300.00 |
3 | XDZC2019103-3 | 第三标段:防爆材料车、防爆装载机 | 300.00 |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2-20 14:0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榆阳区世纪精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2-20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银池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02932827
2、开户名称:陕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关支行
4、账 号:6105017511000000041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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