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电投贵州金元织金“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2×660MW)工程进口调节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亚玮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倩010-569955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国家电投贵州金元织金“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2×660MW)工程进口调节阀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贵州织金平远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包方: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贵州金元织金“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2×660MW)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次建成,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8月23日开工,主厂房浇灌第一罐混凝土;#1机组于2025年6月23日建成投产,#2机组于2025年8月23日建成投产,总工期22+2个月。
2.2招标范围
标段 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 文件 价格 |
进口 调节 阀 | 16 台 | (1)冷段至辅汽调节阀(气动):2台 (2)辅汽至除氧器调节阀(气动):2台 (3)除氧器水位主调节阀(气动):2台 (4)除氧器水位副调节阀(气动):2台 (5)凝结水再循环调节阀(气动):2台 (6)凝汽器补水调节阀(气动):2台 (7)2号高加越级疏水调节阀(气动):2台 (8)临炉加热系统调节阀:2台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广州港 | #1机组:2024年8月15日前;#2机组:2024年10月15日前 | 1000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特别提示:请认真研读下文,不响应标记“*”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一)制造厂商直接投标时的资质要求1、具有与招标人独立订立外贸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4、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最近六年内没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刑事案件;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5、制造厂商应当在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型式试验和制造监督检验(或者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如已取得上述许可资质,需提供证明文件,若未完成相关许可资质的办理工作,请说明目前办理相关许可资质的进度情况,并需同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许可资质的办理工作。若因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成该许可证资质而造成招标方的损失,则投标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方应具有为所投标产品办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的能力,该报告或证书应在全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公示平台(http://cnse.samr.gov.cn)和海关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方需提供以往已办理过的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产品(其它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证书的复印件。
7、提供2023年4月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二)代理商进行投标时,对代理商和制造厂商的资质要求
*1、如果国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大陆确实没有直销渠道,则本次招标所能接受的代理商仅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代理商为制造商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代理商与制造商为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全资或控股分/子公司;或
(2)代理商为制造商在中国大陆的独家代理;或代理商为制造商授权的长期代理,且所代理品牌(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品牌)成功供货达3个合同及以上。
上述合同业绩是判定投标人是否为制造商的长期代理的依据,因此必须是投标人自己所签的代理本次投标品牌的合同,但不要求必须是同一类产品(例如,投标设备为疏水阀,合同业绩可以是所代理的A品牌旗下的疏水阀、截止阀、闸阀等)。请注意与本公告第(三)条投标品牌的业绩要求的区别,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2-1、12-2格式提供。被授权的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要求文件:
(1)具有与招标人独立订立外贸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最近六年内没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刑事案件;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具有本次所投标的国外制造厂商阀门品牌在中国境内的长期独家代理权或提供国外制造厂商出具的连带责任承诺函,承诺将承担其指定的代理商投标及履约的连带责任和担保责任。
(4)提供国外制造厂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该授权书应为国外制造厂商出具,或其他制造厂商承认具有授权资格的机构/代表出具。由其他制造厂商承认具有授权资格的机构/代表出具的,需提供制造厂商对该机构/代表的授权书)。
(5)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应达70万美元及以上。
(6)如代理商为法定不需要注册资本金或注册资本金不足70万美元的公司,则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需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度连续至少6个月平均存款达70万美元及以上或银行授信额度700万美元及以上或等额(开标当日兑换价的中间价)的证明。
b.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应达70万美元及以上等额(开标当日兑换价的中间价),且必须向招标人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投标代理公司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对投标代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同时,该公司(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最近六年内没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刑事案件;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c.代理商为某一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公司的全资、绝对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金应达70万美元及以上等额(开标当日兑换价的中间价),且必须向招标人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投标代理公司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对投标代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同时,该母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最近六年内没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刑事案件;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d.除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或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母公司的承诺和/或担保外,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无关第三方的承诺和/或担保。
(7)本次招标各项目同一设备:招标方不接受一个代理商代理两个及以上制造厂商投标;招标方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国外品牌投标。
(8)提供2023年4月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如需在中国大陆的公司提供承诺函,则一并提供在中国大陆的公司(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或中国大陆境内的母公司)2023年4月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2、代理商进行投标时,对其代理产品制造厂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与代理商独立订立外贸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4)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最近六年内没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刑事案件;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5)制造厂商应当在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型式试验和制造监督检验(或者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如已取得上述许可资质,需提供证明文件,若未完成相关许可资质的办理工作,请说明目前办理相关许可资质的进度情况,并需同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许可资质的办理工作。若因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成该许可证资质而造成招标方的损失,则投标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方应具有为所投标产品办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的能力,该报告或证书应在全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公示平台(http://cnse.samr.gov.cn)和海关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方需提供以往已办理过的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产品(其它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证书的复印件。
(7)提供2023年4月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投标品牌的业绩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拥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投标方应在近10年(合同签订时间自2013年10月1日之后)提供过至少2台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配套的,与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原产地、阀门类型)设备的2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投标方应按照本条业绩条件提供投标产品的业绩汇总表,并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供货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压力等级、温度等参数)及机组投运证明文件。同时,投标方应按照本条业绩条件提供投标产品的业绩汇总表。
上述业绩为投标产品的品牌业绩,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不要求必须是投标人自己所签的合同。请注意与本公告第(二)*1(2)条的区别,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3-1、13-2格式提供。
(四)财务报表
1、如采用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与制造厂商的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供。
*2、如需代理商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与其有直接关联的公司提供承诺函,则一并提供该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
*(五)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e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e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标书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中招互连app办理: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中招互连APP办理数字证
书,完成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商店下载"中招互连"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
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
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
用等技术问题,请拨打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转1
或400-810-7799转1。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010-56995591/5592(一
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
标→招标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下载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澄
清疑问→我的问题”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时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开标前发澄清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
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统一上传商务、技术、价格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参加在线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
使用的"中招互连"手机APP,在电能e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参与开标或查看开
标结果(注:参加开标时请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同一代表的"中招互连"手机APP
及账号参与开标解密工作)。
6.2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6.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亚玮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
邮编:100080
联系人:刘倩
电话:010-56995532
传真:010-56995570
电子邮件:liuqian02@spic.com.cn
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56995650转1或400-810-7799转1
(签名)(盖章)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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