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时间
2.1.服务概况: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均正常参加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约为 130人(34岁及以下28人,35至44岁63人,45岁至退休39人(其中含退休员工9人)),补充医疗保险金额按照《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渝国资【2017】603号)文件精神执行。
2.2.服务内容:
(1)保险保障服务: 以下保险保障服务内容均无保险理赔等待期。
1.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经医院确诊初患125种重大疾病(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在职员工15万元,退休员工10万元。
2.轻度疾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经医院确诊初患50种轻度疾病(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赔付轻度疾病保险金:在职员工4.5万元,退休员工3.6万元。
3.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赔付保险金10万元。
4.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残疾(含烧烫伤责任),按残疾比例(10%—100%)赔付残疾保险金。
5.意外医疗:因意外事故到医院就医(门诊或住院),保险公司在合理费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照100%比例报销,最高不超过1万元。
6.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无免赔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所发生的符合重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0%比例赔付,可多次分别赔付。(含特病门诊责任),最高不超过2万元。
7.住院津贴:(1)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自被保险人住院第一天起给予每天150元报销,全年报销天数不超过180天。
(2)长期保险医疗委托管理服务:招标人补充医保总额扣除保险保障费用后的余额为长期保险医疗委托管理资金,该资金将委托给中标人建立统一账户管理,按招标人相关规定支付,并提供相关服务。
2.3.服务时间: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注册的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保险业务,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且业务范围需包含从事长期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业务。如业务范围中只写明健康保险,需提供经保监会备案的经营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证明材料,依法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除外。投标人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必须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投标人为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须符合本条款3.1项的要求)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如果是分公司投标,只接受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两者均否决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提供相应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2022年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提供2022年度(含总公司证明其核心偿付能力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因上年度保险公司与招标人的合同已到期,为保证招标人的权益,中标人需对自2023年1月1日至签订合同期间的保险进行追认,且应与上年度保险公司做好保险交接工作,确保不重不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9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2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9.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10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 7 月 20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500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7 月 26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7月 2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8507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 崔畅
电话: 138926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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