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2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r24-zb2-zb-016-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迎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阎旭东010-531058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

2.2标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1)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Ⅰ标段:工业安全监督及核安全蓝军行动技术支持服务(招标编号:BRR24-ZB2-ZB-016-001)。

(2)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Ⅱ标段:核电厂集约型一体化模式下的安全质保管理优化(招标编号:BRR24-ZB2-ZB-016-002)。

(3)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Ⅲ标段:核电厂辐射安全监测能力评估(招标编号:BRR24-ZB2-ZB-016-003)。

2.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024年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总承包方,将向中国核电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为完成前述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服务,公司需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服务工作,拟进行三项服务项目采购,具体为:工业安全监督及核安全蓝军行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核电厂集约型一体化模式下的安全质保管理优化服务项目、核电厂辐射安全监测能力评估项目。

Ⅰ标段:工业安全监督及核安全蓝军行动技术支持服务

(1)工业安全监督及绩效监测技术支持

1)中国核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支持,研究制定中国核电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中国核电高风险作业与应急值班抽查技术支持,协助中国核电对成员单位开展高风险作业与应急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编制中国核电高风险作业与应急值班检查报告。

3)中国核电工业安全绩效监测技术支持,协助中国核电对成员单位开展工业安全绩效监测,并编制中国核电工业安全绩效月报。

4)研究制定核电厂安全生产履职清单。

(2)核安全监督蓝军行动支持

1)制定蓝军监督检查细则和计划。

2)根据年度核安全监督蓝军行动计划,对秦山核电、江苏核电、三门核电、海南核电、福清核电、霞浦核电等单位进行核安全监督蓝军检查,形成对比数据(记录检查内容,分析检查数据,汇总检查报告),以提升检查效果。

3)配合中国核电完成典型/重要事故事件独立调查工作,完成独立调查报告。

4)完成蓝军行动工作阶段性总结。

Ⅱ标段:核电厂集约型一体化模式下的安全质保管理优化

(1)对中国核电集约型一体化的应急组织、人员、培训、资源和能力等方面的优化研究及建议。

(2)对中国核电集约化模式下的安全质量保证组织、职责、人员配置、工作过程控制和接口等方面的优化建议。

(3)对中国核电核安全质量保证监督检查活动的技术支持。

Ⅲ标段:核电厂辐射安全监测能力评估

选取2家核电厂开展辐射安全监测能力评估,针对环境辐射监测、流出物辐射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的组织机构、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仪器设备、实验环境和条件、监测项目、质量管理等方面开展,主要评估内容如下:监测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能力情况;流出物辐射监测能力情况;核事故应急监测能力情况;辐射监测质量保证工作开展情况;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人员配置及监测项目的技术水平能力情况。

2.4项目地点:

Ⅰ标段:中国核电本部及所属核电厂;

Ⅱ标段:中国核电本部及所属核电厂;

Ⅲ标段:中国核电所属核电厂霞浦核电、海南核电现场。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服务期限:

Ⅰ标段:计划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合同签订后4个月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事故事件调查工作自中国核电下达事故事件调查任务后一个月内完成。

Ⅱ标段:计划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合同签订后4个月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Ⅲ标段:计划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合同签订后4个月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工作的服务周期详见各标段技术规格书。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工业安全监督服务的业绩(此条款仅针对Ⅰ标段);

(2)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核电厂安全质保管理服务的业绩(此条款仅针对Ⅱ标段);

(3)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核电厂辐射安全监测能力评估服务的业绩(此条款仅针对Ⅲ标段)。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未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入灰/黑名单。

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每标段,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联系方式

      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人:郑迎、李克石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王涛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2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2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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