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管廊安全防护带附属工程)范围内树木砍伐(移植)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20230317FJSZ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管廊安全防护带附属工程)范围内树木砍伐(移植)工程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化工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绿化工程主要为移植及砍伐两部分构成,原树木主要分布在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烯厂厂区大门至遵义东路与锦州路交叉口段、合肥路与宁波路交叉口沿北大沟至龙北路北大沟起点等两大区域,移植树木区段主要分别在吉林大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侧龙江路与长图高速之间的空地和龙潭山公园内。绿化工程:既有(米径>24cm)绿化树木砍伐合计 370 株,(汉阳街—贻翔苑、龙潭山公园—乙烯路终点)范围内新建 3.5m 宽 30cm 厚山皮石便道 4028.9m,共计 14101㎡;既有(米径≤24cm)绿化树木移植共计 1109 株,新植到吉林大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侧龙江路与长图高速之间的空地,绿化树木用地面积 32830㎡,新建 4m 宽 30cm 厚施工便道 1891m,共计 7564㎡;既有(米径≤24cm)化树木移植共计415 株,在龙潭山公园内进行移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内,点为乙烯厂,终点为化肥厂。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19日,共计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4,404,618.00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0日8:00至2023年04月10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1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吉林化工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汉阳南街6号
联系人:翟锦轩 联系电话:0432-6304172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剧院路环宇天地2E号楼
联系方式:钟岩 17767807771
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化工园区分局
4.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5.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