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23-JK21-G1023)(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21-g10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2023-JK21-G1023)
项目名称: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3-JK21-G1023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更换保温窗、室内调整增设访客接待室,室内体能活动区铺设减震设施及改造供暖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及港澳台资背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拟委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必须在北京市建委登记备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经理。
(六)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机构组织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各供应商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线下非电子化项目,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我部将在开标前查询供应商注册情况,一经查询未完成注册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除外)。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 日至11月29 日(北京时间每日08:00-11:00、14:30-17:00接受报名,请各供应商提前到南门口传达室做好登记,节假日提前预约)。
(二)统一现场踏勘答疑时间及地址:11月30日9 时,踏勘地点询问建设单位联系人。
(三)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采取A4纸,加盖单位公章)1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一年内在公司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授权代表社保要显示缴纳社保单位名称);
5.无外资及港澳台资背景的书面声明;
6.相关资质证书以及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文件售价:招标文件200元/套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评标会议稍后开始。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报名、评标工作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评标,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助理(010-66919989,18010210152)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桑助理(010-66921546)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干事
电 话:010- 66918860(不接受业务咨询)
九、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联 系 人:张助理 010-66918875(不接受业务咨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 日
(2023-JK21-G1023)
项目名称: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3-JK21-G1023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更换保温窗、室内调整增设访客接待室,室内体能活动区铺设减震设施及改造供暖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及港澳台资背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拟委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必须在北京市建委登记备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经理。
(六)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机构组织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各供应商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线下非电子化项目,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我部将在开标前查询供应商注册情况,一经查询未完成注册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除外)。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 日至11月29 日(北京时间每日08:00-11:00、14:30-17:00接受报名,请各供应商提前到南门口传达室做好登记,节假日提前预约)。
(二)统一现场踏勘答疑时间及地址:11月30日9 时,踏勘地点询问建设单位联系人。
(三)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采取A4纸,加盖单位公章)1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一年内在公司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授权代表社保要显示缴纳社保单位名称);
5.无外资及港澳台资背景的书面声明;
6.相关资质证书以及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文件售价:招标文件200元/套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评标会议稍后开始。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报名、评标工作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评标,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助理(010-66919989,18010210152)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桑助理(010-66921546)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干事
电 话:010- 66918860(不接受业务咨询)
九、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联 系 人:张助理 010-66918875(不接受业务咨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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