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1-441622-04-05-996382
预算金额808.9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女士0762-33269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龙川县2022年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川县2022年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2〕894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1-441622-04-05-996382,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川县2022年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与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各相关乡镇。(具体详见施工图)
2.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我县28宗小型水库大坝及4宗中型水库安装雨水情监测、视频监测、渗流监测、渗流压力监测、大坝表面位移监测等安全监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雨水流监测站、召测视频站、全天候视频站、渗流压力监测站(坝体渗压管改造和清淤)、集渗渠修建等建设施工,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8089521.66元,其中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为6018057.00元、建筑工程为1555870.31元,其他费用为515594.35元。(最终以县财政审定金额为准)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相关设备上传数据要求上传到省物联网平台,同时成功接入终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企业施工资质(1)、项目相应的设备采购要求(2):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备采购要求: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监测专业仪器设备类销售相关或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具备以上(1)、(2)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3.3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具备施工资质方)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
3.6 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具备施工资质方)凡在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3年3月至5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7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标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
5.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  20  日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2-6661019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水坑尾 19 号。
 
招标代理: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62-3326938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文昌南路与红星东路交汇处安置点第十卡。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地    址: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家和水岸沁园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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