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YZ202302880 | 项目名称 | 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YZ202302880001001 | 标段名称 | 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2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办公楼装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已由 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以扬审批备【202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1项目概况: 3.1.1建设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天后宫北侧中电大道东侧 3.1.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区域为地上五层至屋顶平面,总建筑面积6200平米。 3.1.3合同估算价:4532.3268 万元 3.1.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要求:480日历天。(工期已含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试运行,项目验收等)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4月1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 年6月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8月2日; 3.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 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且工艺工程: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满6个月)。 3.2招标范围: ①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艺工程设施设备试运行满六个月(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设备材料采购、 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②建筑外墙内的(不包含外立面)设计、采购(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包括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工程涉及专业包含:建筑改造、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广播电视制播工艺、节目传输工艺、声学、音视频系统、演播室灯光系统、工程经济等内容。(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1)土建、通用设备安装设计及建造; (2)演播室、录音室的声学装修设计及建造; (3)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4)广播电视制作、编辑、播出工艺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5)节目传输系统工艺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6)会议室的音视频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7)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规划、抗震、 消防等送审、对接和修改); (8)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 ③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④如涉及到消防、抗震、审图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报建和回复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中。 注:1、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 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类(广播电视中心))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 设计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 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 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 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规定为准)。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指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等关键性岗位。 4.6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1)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4.7.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7.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7.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仅限两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④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建设单位只对牵头人进行付款,不另行支付费用给其他联合体单位,收到款项由联合体单位成员自行分配。 (4)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9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镇江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4)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出现如下情况的: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方案设计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⑧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资质须在投标截止后资质动态核查合格,如动态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阶段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则须由投标人提供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网上截图,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网页: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5.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按规定交纳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交纳凭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交纳允许多种形式,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担保服务的通知》执行。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8323599)。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14日00:00至2023年2月20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4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8.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8.3 施工企业具有安生生产许可证; 8.4 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8.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分别提供为所属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2年11月和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上述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2)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5)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的承诺。 8.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资质须在投标截止后资质动态核查合格,如动态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阶段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则须由投标人提供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网上截图,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网页: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9.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采用的是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评分细则: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839561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1-88361183/88368300 1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14.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20号 地 址:扬中市宏扬路47号 邮 编:202200 邮 编:202200 联 系 人:徐彦玲 联 系 人:朱元丹 电 话:18905285799 电 话:138123598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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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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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办公楼装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已由 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以扬审批备【202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1项目概况: 3.1.1建设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天后宫北侧中电大道东侧 3.1.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区域为地上五层至屋顶平面,总建筑面积6200平米。 3.1.3合同估算价:4532.3268 万元 3.1.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要求:480日历天。(工期已含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试运行,项目验收等)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4月1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 年6月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8月2日; 3.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 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且工艺工程: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满6个月)。 3.2招标范围: ①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艺工程设施设备试运行满六个月(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设备材料采购、 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②建筑外墙内的(不包含外立面)设计、采购(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包括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工程涉及专业包含:建筑改造、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广播电视制播工艺、节目传输工艺、声学、音视频系统、演播室灯光系统、工程经济等内容。(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1)土建、通用设备安装设计及建造; (2)演播室、录音室的声学装修设计及建造; (3)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4)广播电视制作、编辑、播出工艺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5)节目传输系统工艺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6)会议室的音视频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7)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规划、抗震、 消防等送审、对接和修改); (8)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 ③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④如涉及到消防、抗震、审图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报建和回复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中。 注:1、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 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类(广播电视中心))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 设计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 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 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 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规定为准)。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指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等关键性岗位。 4.6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1)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4.7.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7.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7.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仅限两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④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建设单位只对牵头人进行付款,不另行支付费用给其他联合体单位,收到款项由联合体单位成员自行分配。 (4)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9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镇江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4)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出现如下情况的: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方案设计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⑧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资质须在投标截止后资质动态核查合格,如动态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阶段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则须由投标人提供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网上截图,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网页: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5.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按规定交纳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交纳凭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交纳允许多种形式,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担保服务的通知》执行。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8323599)。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14日00:00至2023年2月20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4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8.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8.3 施工企业具有安生生产许可证; 8.4 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8.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分别提供为所属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2年11月和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上述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2)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5)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的承诺。 8.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资质须在投标截止后资质动态核查合格,如动态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阶段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则须由投标人提供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网上截图,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网页: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9.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采用的是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评分细则: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839561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1-88361183/88368300 1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14.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20号 地 址:扬中市宏扬路47号 邮 编:202200 邮 编:202200 联 系 人:徐彦玲 联 系 人:朱元丹 电 话:18905285799 电 话:138123598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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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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