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为保证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拟通过企业招标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招标服务范围:中标单位作为运营主体单位需对塔水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量化处理(已有设施工艺结合浓缩液蒸发)。中标单位应保证平均每天50吨/天处理量,且不产生高浓度废水回灌,生产所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由中标单位进行处置,出水指标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 2 规定的排放限值。
招标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如投标单位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供应并提供委托意向书(委托合同)复印件;(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或相应的委托意向书(委托合同)和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得与第三方运维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 .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或公司经营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制)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具有1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渗滤液处理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与业绩一致且检测结果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 月12日9:00至2024 年 1 月15日17:00(法定节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4.3获取招标文件应准备的资料:(以下资料收取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相应的许可证和备案说明或意向书(委托合同)
4.4招标文件获取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获取后,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1日14 :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5.3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1)手持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身份证原件);
(2)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5.4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发展集团官网(http://azfzjt.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 (15182307962)
技术咨询电话:尚老师(18193999107)
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为保证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拟通过企业招标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招标服务范围:中标单位作为运营主体单位需对塔水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量化处理(已有设施工艺结合浓缩液蒸发)。中标单位应保证平均每天50吨/天处理量,且不产生高浓度废水回灌,生产所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由中标单位进行处置,出水指标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 2 规定的排放限值。
招标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如投标单位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供应并提供委托意向书(委托合同)复印件;(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或相应的委托意向书(委托合同)和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得与第三方运维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 .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或公司经营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制)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具有1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渗滤液处理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与业绩一致且检测结果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 月12日9:00至2024 年 1 月15日17:00(法定节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4.3获取招标文件应准备的资料:(以下资料收取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相应的许可证和备案说明或意向书(委托合同)
4.4招标文件获取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获取后,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1日14 :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5.3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1)手持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身份证原件);
(2)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5.4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发展集团官网(http://azfzjt.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 (15182307962)
技术咨询电话:尚老师(1819399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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