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学生风采(实践系列)”视频制作比选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确保采购质量,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现航空电子电气学院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遴选一家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完成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现航空电子电气学院“学生风采(实践系列)”视频拍摄制作,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学生风采(实践系列)”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1.2项目最高限价:3.5万
1.3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2、资质要求
2.1具有法人资格、正规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及信誉;
2.5参与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6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
3、报名及所需材料
3.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4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文件:包括宣传片视频制作初步方案、报价、公司能力证明文件等。
3.7如果属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及比选材料的递交: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12:00前,通过邮件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材料(3.1到3.7所示)的彩色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72476950@qq.com,进行报名。
4、宣传视频制作要求
4.1 此次视频拍摄包括但不限于学院简介、专业介绍、学生专业认识实习、工程训练(航电类)、生产实习(航电类)等视频。
4.2 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
4.3 视频拍摄公司到学院参与拍摄。
4.4 视频拍摄公司负责进行后期视频处理和调整。
5、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接到比选通知后应选方应准备以下资料
5.1报名投递材料原件;
5.2 报价清单;
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报价以及供货能力综合评定以确定中选人,并在中选结果公告3天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6、其他要求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项目,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需在开标日期三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投标方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中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7、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838-5183115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学生风采(实践系列)”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1.2项目最高限价:3.5万
1.3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2、资质要求
2.1具有法人资格、正规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及信誉;
2.5参与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6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
3、报名及所需材料
3.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4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文件:包括宣传片视频制作初步方案、报价、公司能力证明文件等。
3.7如果属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及比选材料的递交: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12:00前,通过邮件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材料(3.1到3.7所示)的彩色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72476950@qq.com,进行报名。
4、宣传视频制作要求
4.1 此次视频拍摄包括但不限于学院简介、专业介绍、学生专业认识实习、工程训练(航电类)、生产实习(航电类)等视频。
4.2 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
4.3 视频拍摄公司到学院参与拍摄。
4.4 视频拍摄公司负责进行后期视频处理和调整。
5、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接到比选通知后应选方应准备以下资料
5.1报名投递材料原件;
5.2 报价清单;
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报价以及供货能力综合评定以确定中选人,并在中选结果公告3天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6、其他要求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项目,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需在开标日期三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投标方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中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7、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838-518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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