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用挂网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212022000279
项目名称:医用挂网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2: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3: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4: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5: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6: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7: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8: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9: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10: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11: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12: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采购包13: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晶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岳池县站前大道文创公园5栋2-5‘岳池政务中心对面2楼’)
开标地点:四川晶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岳池县站前大道文创公园5栋2-5‘岳池政务中心对面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池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东段22号
联系方式:15082655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晶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玉竹路13号
联系方式:13980333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维
电话:13980333600
四川晶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