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14204.3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204.39万元
招标公司垡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煊琛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顺恒0769-926596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ASSC12311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 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 。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国际商务区 。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为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经三路、纬八路、纬七路(含管廊控制中心综合利用和轨道大厦周边品质提 升);其中(1)纬七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道路总长约 944.768m,规划 标准横断面宽度为 36m,双向 6 车道,在交叉口处进行展宽设计,展宽后道路红线总宽度为 42.5m,双向 8 车道(一体化展宽不压缩侧分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宽度);(2)经三路(B 段:纬九路至纬七路段):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为 36m,双 向 6 车道,道路总长约 334.526m;(3)纬八路(东段):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3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为 20m,双向 2 车道,道路总长约 430.464m,单车道宽度 3.5m、3.25m。路 面类型均为沥青路面,最大排水管管径 DN1650,综合管廊总长约 221.6 米;(4)本项目部 分施工内容进入铁路 50m 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受影响的广惠城际铁路运营里程范围为 K51+196~K52+105,长度 909 米,属于地方涉铁工程,广惠城际铁路为Ⅱ级别铁路。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14,2043,948.08 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129110980.07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 民币 15020585.51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8295650.20 元,含通信 迁改暂估价人民币 3000000.00 元,含土方受纳费人民币-426859.39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
审核单位: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按招标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智慧交通)、综合管 廊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结构(排水)工程、海绵工程、电气工程、照明 工程(含智慧灯杆)、景观工程等。
本项目部分工程进入运营的广惠城际铁路安全保护区、运营的地铁2号线特别保护区、规划的6号线及8号线一级管控区。承包人需负责完成所有涉铁相关的手续,包含但不限于 涉铁安全评估、涉铁报建、涉铁监测等内容;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第三方咨询服务(如 有)、专家评审、涉铁相关工程措施等全部费用。同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相关涉铁手续办理 及其他外部环境因素对本工程建设时序的影响,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及《东莞国际商务区市 政配套设施项目总承包(三标段)技术要求》的要求,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 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发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工程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提出异议及索赔,相关风险须承包人自行考虑。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07 月 31 日。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
2.12.1 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为 零,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2.12.2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达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资金的有效投入,应切实强化 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 遗漏。
2.13 反腐保廉目标:廉政零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 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 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 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
3.2.5 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
3.2.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19〕
50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
153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
3.2.5 一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 工程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负责其他市政工程的施工方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 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 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 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 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其他市政工程的施工方须具备)。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 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 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 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 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 建质安〔2020〕26 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 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 安〔2022〕8 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 /
3.3.6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 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 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 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 被拒绝;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 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 揽业务的情形。
3.3.8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 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 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 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9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 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 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 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
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其它: / 。
7.2.2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 认可。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 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
电话: 0755-26903704 ;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 3 楼 ; 电子邮件: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0769-22203133 ;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 79 号 ;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本招标项目试行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自主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制度,其中①筛选入围方式:票决法;②评标方法:定量评审法;③定标方法:票决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垡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建业才程诰俗次询事各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
路华润置地大文E3楼 地 址: 东莞市下桥银门街1号”染筑之家”401
邮 编: 518000 邮 编: zqcy
522000
联系人: 王煊琛 联 系 人: 梁顺恒
电 话: 0755-26903704 电 话:
0769-9265960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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