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益阳市公安局本级益阳市公安局2022年DNA日常检验与建库检验耗材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DNA日常检验与建库检验耗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扩增试剂纯化试剂盒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其他耗材DNA数据库常库建设常染色体试剂盒高突变基因座Y染色体基因座血滤纸FTA卡霉变血卡DNA模板荧光分子量内标分析用胶分析胶测序缓冲液去离子甲酰胺疑难检材提取仪骨骼专用磁珠法DNA提取试剂盒骨吸附液精斑DNA提取专用试剂去污剂蛋白酶蓝星血迹显现试剂一次性PVC手套一次性活性炭口罩芦荟乳胶手套一次性手术垫单测序96孔板无色离心管透明平顶PCR薄壁管离心管套装翻转式过滤管磁套眼科剪眼科镊中速定性滤纸生物物证提取棉签脱落细胞沾取器植绒拭子标准套管迷你头含抑菌剂移液枪头医用帽注射器毛细管DNA建库试剂盒口腔卡六色荧光标记复合扩增技术案件检材DNA实验室扩增检测热启动酶引物等位基因Ladder微量降解检材降解试剂盒CODIS基因座复核试剂盒检验数据样本进行有效复核常染色体基因座检测Amelogenin性别识别基因座Y-STR基因座血斑检验复核基因组DNA霉变采血卡血液斑唾液斑疑难样本普通常规检材DNA提取纯化系统信息整理数据归档常染色体STR数据DNA样本组合包装分装现场搬运入库服务手册安装调试运行项目管理质量保证远距离运输保险现场准备安装集成培训维修技术支持原材料软件工具包装箱保修保养防潮防野蛮装卸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服务指南运营组装辅助材料移动监督新零件部件更换修补验收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
金额
13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78436-20220801-28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益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王峰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瑞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俊15074827025
中标公司长沙顺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13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益阳市公安局2022年DNA日常检验与建库检验耗材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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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8月29日 | ||||||||||||||||||||||||||||||||||||
益阳市公安局本级的益阳市公安局2022年DNA日常检验与建库检验耗材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2年08月26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公安局2022年DNA日常检验与建库检验耗材采购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2]07018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瑞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1078436-20220801-28 | ||||||||||||||||||||||||||||||||||||
预算金额:1,400,0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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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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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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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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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协商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9000 元 | ||||||||||||||||||||||||||||||||||||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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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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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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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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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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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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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益阳市公安局采购代理编号:HNRC-2022-YY0701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2]07018号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公安局2022年DNA日常检验与建库检验耗材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2022年8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瑞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7四、投标15三、投标文件11二、招标文件10一、总则9第二节投标须知9
1.资格审查主体22第三章资格审查22九、其他规定21八、政府采购政策19七、合同签订19六、中标信息公布18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9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7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74.其他233.资格审查结果232.资格审查22
6.推荐中标候选人31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04.投标文件的澄清29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92.评标程序291.评标方法29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37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29.停止评标318.评标报告复核317.编写评标报告31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46第二节技术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3第五章采购需求4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9
二、投标保证金60一、开标一览表59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7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9
六、分项报价73五、投标函71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68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63三、授权委托书62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1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1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80九、采购需求偏离表76八、合同条款偏离表75七、采购需求响应74
3、采购代理编号:HNRC-2022-YY07012、政府采购编号:益财采计[2022]07018号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公安局2022年DNA日常检验与建库检验耗材采购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益阳市公安局的益阳市公安局2022年DNA日常检验与建库检验耗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评审加分。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开标时间:2022年8月26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迎宾东路555号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日起至2022年8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疑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迎宾东路555号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
(1)名称:益阳市公安局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电话:134876908751、联系人姓名:陈万良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459号东方红小区长庆6栋107(1)名称:湖南瑞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电话:13786719555(3)联系人:王先生(2)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698号
开户名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随机获取1、投标保证金十、其它补充事宜:(5)邮编:410000(4)电话:13487690875(3)联系人:陈万良
银行账号:4300154306105250364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支行开户名称:湖南瑞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随机获取开户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随机获取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财务电话:17752709727财务部联系人:陈先生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投标须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6.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三、投标文件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投标语言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采购需求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响应(6)分项报价(5)投标函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投标报价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网站截图。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
18.分包(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投标文件的签署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0.2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20.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湖南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19.4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21.投标截止期投标人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湖南CA数字证书按时解密。投标文件在【投标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湖南CA数字证书。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串通投标行为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4.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评标委员会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7.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
七、合同签订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签订合同
八、政府采购政策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履约担保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1优先采购:33.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3.3价格评审优惠: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九、其他规定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费按限额19000元收取。35.招标代理服务费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其他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表附表1资格审查表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1.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日期:年月日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文件的澄清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5.3政府采购政策: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编写评标报告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推荐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评标报告复核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0.废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停止评标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投标无效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符合性审查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