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驻调度所联络员设置优化调度命令签收终端采购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驻调度所联络员设置优化调度命令签收终端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为保证项目造价合理、质量合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服务承揽机构,现就有关竞争性谈判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驻调度所联络员设置优化调度命令签收终端采购项目。
2.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3.项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场199号。
4.项目规模:最高限价33万(含税)。
5.项目需求:
按照《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驻调度所联络员设置优化调整的通知》(京铁科信函〔2024〕339号)的规定,“驻调度所联络员作业由集团公司调度所调整至本段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相关车站办理”,为保障驻调度所联络员返回段内后正常作业,需在调度指挥中心(1号楼307室)增加下列设备: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调度命令签收终端(含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双套终端) |
CTC |
套 |
1 |
(含安装、调试,含软件) |
成交单位提供上述专业设备,并完成软硬件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二、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响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响应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2.财务要求:响应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响应人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3日。
2.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场199号。
3.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10-51852657,13323351569。
4.该项目的发包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全标段。
5.愿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至联系人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其他:
谈判文件每套按 0 元发售(无论成交与否,均不退还)。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