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73.2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222021bcs00131
预算金额104.4万元
招标公司万荣县果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薛岚婷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润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涛17635579555
中标公司运城市卓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3.2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8222021BCS00131
二、项目名称: 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供应商名称:运城市卓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新城镇刘张村5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27MA0KULM06P
中标(成交)金额:732380元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 | 吴华龙 | XZ1900014 |
质保期:两年
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亚丽,张娜,申剑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协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结果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万荣县果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万荣县小西街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薛岚婷
项目联系方式:0359-452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润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学府嘉园星座4单元9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丁涛
项目联系方式:17635579555
附件信息:
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oc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oc
463.0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08.3K
《 润 泉招标
UNOUANZHAOBIAC
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408222021BCS00131
磋
商
文
件
山西润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 1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 -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20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 23 -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 45 -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48 -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22021BCS00131
2.项目名称: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44086.05元 ,财政评审价:766106.89元。
5.采购需求: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要求以本次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后 60 个日历天完工。
7.质量标准:合格
8.质保期:两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月04日至2022年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跳过此步骤;
(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学府嘉园星座4单元9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学府嘉园星座4单元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招标开启现场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个人电脑。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万荣县果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万荣县小西街
联系方式:15035066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润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学府嘉园星座4单元902室
联系方式:0359-225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763557955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2“招标工程量清单”指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谈判)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谈判)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投标(报价)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报价)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4“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5“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开标当天投标人必须携带公司的资质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原件);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资料(原件);
(5)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有效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新成立不到1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内容中不得有仅供招投标使用等字样);
(6)截至报价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
(7)截至报价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凭证及人员明细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在明细表中,原件);
(8)项目经理须提供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9)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废标。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介质一份、政采云平台上传一份。注:供应商应确保现场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纸质版响应文件亦不再接收。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响应文件的情况下启用。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有效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新成立不到1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内容中不得有仅供招投标使用等字样)(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截至报价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零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截至报价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凭证及人员明细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在明细表中,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经理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是须提供,否则不提供);
*投标人企业简况(见‘响应文件格式’);
*诚信投标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3.1施工方案
3.2劳动力计划安排
3.3材料供应安排
3.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5机械设备配置
3.6工期计划
*4.服务承诺(含养护服务承诺);
*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
5.2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自拟)
5.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自拟)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采用胶订形式装订,编排页码及目录。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投标保证金
(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为贰万零捌佰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8222021BCS00131。
(4)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山西润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支行
账 号:11761000000407811
行 号:304181011066
(5)投标人的保证金缴纳后,并在招标会开始前将交款凭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到招标机构,否则视为未提交。
(6)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为公司基本账户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废标。
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6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8.6最终限价
本项目设最终限价,最终限价产生办法:最终限价=财政评审价×(1-下浮系数),投标报价高于最终限价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
下浮系数根据项目实际设定,范围为0~4%,于开标前由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纪检组、财政、审计、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投票后取平均值。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同时在响应文件骑缝处加盖骑缝章。正本内容须逐页加盖公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
(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8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方法: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1.9逾期未上传加密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11.10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解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供应商账户对所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超过规定的解密时间将无法解密、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或开标检查密封情况时其他供应商或监标人质疑其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时,经核实确认后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磋商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开标
15.开标
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开标时由签到供应商派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7.审核
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
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 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5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工程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8.磋商
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相应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3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数量须符合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满足财政部门规定的供应商数量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最终限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25.1本次竞争性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尽快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招标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按财政部发布的质疑范本(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填写,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否则为无效质疑。
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
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违约处罚
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一、政策性因素
31.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1.1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规定,对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所列产品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1.2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31.3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31.4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依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1.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6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二、信用记录有关规定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报名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后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
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财务状况和信誉;
一、商务部分(20分)(评委会共同认定) |
1、投标人业绩(15分) 投标人业绩以提供近三年内同类型工程项目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有一个同类型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
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5分)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得1分; B、按磋商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得1分; C、按磋商文件要求采用胶订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得1分; D、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位置加盖投标人标准公章或所加盖公章不得为其他带有‘专用章’字样的印章的,得1分; E、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1分。 |
二 、技术部分(50分) (评委独立评判) |
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分四档打分,A档(10分)、B档(7分)、C档(4分)、D档(1分); |
2、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合理,优(3分)、较优(2分)、一般(1分); |
3、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优(5分)、较优(3分)、一般(1分); |
4、材料供应安排合理,优(5分)、较优(3分)、一般(1分); |
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优(5分)、较优(3分)、一般(1分); |
6、机械设备配置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优(5分)、较优(3分)、一般(1分); |
7、质量安全管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优(5分)、较优(3分)、一般(1分); |
8、季节性施工保证措施,优(3分)、较优(2分)、一般(1分); |
9、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优(3分)、较优(2分)、一般(1分); |
10、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优(3分)、较优(2分)、一般(1分); |
11、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优(3分)、较优(2分)、一般(1分)。 |
三、价格分(30分)(评委会共同认定)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供应商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中小企业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折扣。 3、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投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福利企业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报价说明:
1.报价编制依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1 | 1 | 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 | 1 | 否 |
二、项目概况
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村镇闫景村,主要内容为围栏、大门、机耕路、花木绿化及水头改迁。
三、采购项目预(概)算: 1044086.05元 ,财政评审价766106.89元
四、采购标的汇总表
五、商务要求
1.工期:签订施工合同后 60 个日历天完工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质保期:两年
4. 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中标方工程队物料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进度超过6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后经中标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工程结算价的25%,剩余5%作为质保金,保证期限两年,质保金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支付给乙方剩余质保金。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六、验收
1.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验,所有隐蔽工程需有采购人代表验收签字。
2.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全部项目后应提交交工申请,采购人在接到申请后3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交工验收。
3.成交供应商应对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直到达到合格为止。
编号 | 工程项目及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铁艺大门大门6.4m宽 | 樘 | 2 |
铁艺大门 | m2 | 21.12 | |
门柱及饰面 | 项 | 1 | |
2 | 铁艺大门大门8.8m宽 | 樘 | 1 |
铁艺大门 | m2 | 20.4 | |
门柱及饰面 | 项 | 1 | |
3 | 铁艺大门大门3 69m*3.17m | m2 | 11.7 |
4 | 铁艺大门大门4 69m*3.17m | m2 | 14.87 |
5 | 围栏 1.8m高*3m含立柱 | m | 2000 |
现浇C20砼柱基础 | m3 | 53.6 | |
Φ50钢管立柱 | m | ||
网片围栏 | m2 | 3600 | |
6 | 4m宽耕作路 | m | 879.6 |
原土拌制碾压三七灰土 20cm | m2 | 3518.4 | |
压路机碾压 | m2 | 3518.4 | |
回填土回运 | m3 | ||
素土路面 30cm(含购土费用) | m2 | 3518.4 | |
籽播草坪 | m2 | 1759.2 | |
7 | 6m宽耕作路 | m | 321 |
原土拌制碾压三七灰土 20cm | m2 | 1926 | |
压路机碾压 | m2 | 1926 | |
回填土回运 | m3 | ||
素土路面 30cm(含购土费用) | m2 | 1926 | |
籽播草坪 | m2 | 640 | |
8 | 7m宽耕作路 | m | 200 |
原土拌制碾压三七灰土 20cm | m2 | 1400 | |
压路机碾压 | m2 | 1400 | |
回填土回运 | m3 | ||
素土路面 30cm(含购土费用) | m2 | 1400 | |
籽播草坪 | m2 | 400 | |
9 | 绿化工程(养护期两年) | ||
藤本月季 1.8米 | 株 | 2400 | |
柿子树 胸径10cm | 株 | 4 | |
枣树 胸径10cm | 株 | 4 | |
红火箭紫薇 胸径6cm | 株 | 6 | |
景天(36株/㎡,H30cm) | m2 | 1240 | |
鸢尾(25株/㎡) | m2 | 300 | |
野花组合 | m2 | 580 | |
整地 | m2 | 12463.9 | |
清表 | 立方 | 80 | |
10 | 水头移改 | 个 | 3 |
4.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七、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八、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须服从采购方统一管理。
九、工程量清单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及明细(由经办部门与对方单位议定)
(1)XXXXXXXX
(2)XXXXXXXX
……
2、合同相关要求(由经办部门与对方单位议定,主要是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质量保证要求等)
(1)XXXXXXXX
(2)XXXXXXXX
……
3、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由经办部门与对方单位议定)
(1)XXXXXXXX
(2)XXXXXXXX
……
4、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由经办部门与对方单位议定)
(1)XXXXXXXX
(2)XXXXXXXX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协商。
四、合同修改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订立补充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3、如果双方未就合同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按过错轻重程度承担各自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执X份,乙方执X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
务
部
分
磋商函(格式)
: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或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供应商代表签字 :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
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
项目名称:
注:不填写此表或不提供相应资料,在评标时业绩分为0分。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如果是)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如果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企业简况(格式)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上级主管部门:
(5)公司性质:
(6)主要负责人:
(7)职员人数:
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
传真号:
公 章: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技
序号 | 工程名称 | 报价金额 | 备注 |
1 | |||
合计 | 小写: 大写: |
术
部
分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过的项目情况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本表后附相关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 |
工程质量标准: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专业 | |||||||||
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工 期:
质保期: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供应商(公章):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万荣县果业发展中心的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_万荣未来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属于绿化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_运城市
卓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14 人,营业收入为 136.33 万元,资产总额为
69.62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运城市卓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万荣县果业发展虫心的万荣未来果远基础设施建设
项且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_万垄未来墨园基础设施建设项且属于绿化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运城市
皇然远材堡化工程在服公司,从业人员上_人,营业收入为__3G_33_万元,资产总额为
_2_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如母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运城重卓 足公司
日 期:2022年1月12日
-61-
日 期:2022 年 1 月 12 日
- 61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