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区化工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c-20231029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涵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万斌1589516695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9
公告正文
全区化工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HC-20231029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全区化工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 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区化工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项目,标的额约 29 万元,具体内容 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共为 1 个标段。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 标为其中的:全区化工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全区化工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全区化工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未受过各级环保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 期整改,且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上无不良诚信记录(如状态为重点监督检查、限期整改等 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报名获取 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至江苏涵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
获取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以及委托代理人联 系方式(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通港大道北侧丰尚商务中心 7 楼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通港大道北侧丰尚商务中心 7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复产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盐 环办〔2022〕173)、《关于开展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交叉互查专项执法行动的 通知》(盐环办〔2022〕273)等的有关要求,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拟委托专业的技术支撑 单位,开展全区化工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服务,针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 生产的化工企业、企业配套污水处理企业(含盐城博华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和全区的危险废 物经营单位,合计 25 家企业(具体包括 15 家化工生产企业、4 家污水处理厂和 6 家危险 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环保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具体包括首次检查、企业整改技术帮扶以及整 改情况复查等三个阶段。
二、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向甲方提交首次检查问题 清单;问题清单交办企业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工作,复查工作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 甲方提交成果材料。
三、技术服务验收标准:成果材料通过甲方审查。
四、提交成果要求: 2 套问题清单,分别为首次检查问题清单及复查问题清单,各 3 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 7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9619533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涵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通港大道北侧丰尚商务中心 701 室、702 室(1) 联 系 人: 孙万斌
电 话: 15895166952
电子邮件: 2771302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