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部新城土地整理回迁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10KV正式电源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瑞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一155435981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部新城土地整理回迁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100%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正式电源新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部新城土地整理回迁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10KV正式电源新建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4 最高投标限价:0.8(折扣系数)。
2.5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2020至今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且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未查询到的评标时不予认定。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公告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  郭放
联系电话:0431-81966695    0431-81960219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2208号2#厂房第五层506室
联系人:张一 
联系电话:15543598196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