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当涂县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巡查维修清掏服务采购项目(二期)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ascg-3-f-f-2023-113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小虎135005354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ASCG-3-F-F-2023-11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当涂县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巡查维修清掏服务采购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第七章  评审与磋商”中4.1.4综合评分“5 供应商荣誉”:
删除以下内容
5
供应商荣誉
10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供应商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农村改厕长效管护类荣誉奖项,提供1个得8分,在此基础上再多提供1个再得2分,本小项满分10分。
注:
(1)以获奖证书或颁发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无落款时间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颁发文件的扫描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3)获奖证书或颁发文件扫描件必须能清楚反映评审要素等内容,若未清楚反映,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颁奖单位公章及颁奖单位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颁奖单位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荣誉、奖项或表彰文件,均予以计分。

(二)将“第七章  评审与磋商”中4.1.4综合评分“2 相关承诺、3 业绩、4人员力量”
2
相关承诺
5
1、为保证项目能尽快实施,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3日内完成进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承诺所有人员都担任义务消防员,服从采购人管理,参与相关培训后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具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
(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承诺内容视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响应。
3
业绩
10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磋商小组不予认可),供应商具有农村户厕维护(维修)服务业绩的,提供1份得8分,在此基础上再多提供1份再得2分,本小项满分10分。
注:
(1)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出具合同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格式自拟,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3)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均予以计分。
4
人员力量
5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
2、供应商在满足项目最低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多增派1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1)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3)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均予以计分。

更正为:
2
相关承诺
10
1、为保证项目能尽快实施,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3日内完成进场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承诺所有人员都担任义务消防员,服从采购人管理,参与相关培训后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具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
(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承诺内容视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响应。
3
业绩
10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磋商小组不予认可),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必须包含化粪池清掏内容),提供1份得8分,在此基础上再多提供1份再得2分,本小项满分10分。
注:
(1)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出具合同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格式自拟,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3)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均予以计分。
4
人员力量
10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
2、供应商在满足项目最低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多增派1人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
(1)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3)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均予以计分。

更正日期:2024年1月2日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更正。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与太白中路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方式:0555-6710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联系方式:13500535406、0555-6715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小虎、王志婷
电话:13500535406、0555-6715308
附件:更正公告.pdf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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