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善金融中心项目垃圾外运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65275683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71178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195099(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0165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长三角(嘉善)金融创新中心项目垃圾外运工程
招 标 公 告
长三角(嘉善)金融创新中心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垃圾外运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1家专业施工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长三角(嘉善)金融创新项目
2.工程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嘉善产业新城核心区,嘉善大道东侧,纬二路南侧,经十二路西侧地块。
3.工程概况:项目由大型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商务酒店、商务办公楼及地下室等单体组成。项目建设规模为用地面积约56100㎡,总建筑面积约375157.18㎡,其中地上实际建筑面积约229192.62㎡,地下建筑面积约145964.56㎡。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本工程内所有建筑垃圾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体拆改产生的废渣土、施工中切割或撒落产生的余料、材料包装用品、人为原因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区垃圾、现场临建拆除产生的废料废渣等,不包括危险废弃物(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其不时的修订或补充判定))归堆、上车、运输、处理等工作。垃圾上车人工及机械器具(包含但不限于挖机、铲车)、车辆出门保洁、环保协调、城管协调、特殊时段外运车辆的升级和渣土消纳及所有相关费用的缴纳。
4.2.承包方式: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保清洁、包运输、包机械设备的承包形式。
5.工期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时间进场施工,施工进度按照招标人的总进度计划进行,本工程暂定计划进场时间2023年7月1日,工期约550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工程规模:
垃圾外运工程量约54000m3。
7.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支付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 70 %的进度款;
(3)分包工程全部完工后,次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
(4)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含增值税)的100%。
8.招标主体:中建三局华东公司。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工程量计算方式:
招标人采用以“云筑畅行”影像反应的装满车次计量。
每辆垃圾外运车首次进场时,需项目后勤、工长、物资、商务共同测量车辆长、宽、高,核对尺寸是否与合同约定车型相匹配并办理《车辆确认表》。每辆垃圾外运车均需符合招标人设定的车型要求,若出现大于合同约定车型的则按照合同约定车型及投标人报价计价,若小于合同约定车型的则不得进场 ;每车垃圾装载必须达到满载要求,除因招标人原因及招标人同意外,未达到满载要求的车次不予计量。
垃圾外运进出施工现场过程中,招标人采用以下方法核查工程量:招标人通过“云筑畅行”发起垃圾外运车辆进出场申请。
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拍摄照片(满足结算要求)后发起进出场申请,完成审批后生成实时绿码方可允许垃圾车辆进出场施工现场。按月从云筑网导出云筑畅行台账作为唯一结算依据,核对无误后办理《建筑垃圾外运汇总表》签字确认数量。《建筑垃圾外运汇总表》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每月中期结算及最终结算的依据。当月产生当月核实当月结算,不得延至次月,否则过期作废。
11.车辆要求:需满足嘉兴市政府相关规定
12.其他:
12.1支付方式有以下四种:银行转账;支票;6个月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如贴息,贴息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供应链保理。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
3.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4.可以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以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具备招标范围内/ 资质要求。
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提供)。
8.非中建三局《专业分包商名册》中不合格单位。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具有稳定使用的车型并可提供固定车型对应的车厢外廓长*宽*高信息,履约过程中将禁止随意更换车型。
11.招标单位现已全面应用分供合同电子用印,中标单位需能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云筑网电子签章注册工作。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电子签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12.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本项目工程委托书)。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
2 |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新引进分供方或与公司无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参与投标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元。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由云筑网平台线上收取及退还。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请通过云筑网投标页面完成操作:资审通过的供应商在招标方发布招标文件后,点击【签收招标文件】后,页面出现【保证金支付】按钮;只有缴纳了投标保证金,页面才会出现【投标】按钮,供应商可正常投标,具体详见《投标招标保证金操作手册》。
投标人在编制网络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料列入投标文件,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4、投标保证金退还:
(1)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可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5、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6、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30日内,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8、不予退还情形:
8.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保利金融大厦C座
分公司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8651204886
项目联系人:贺欢欢联系电话:17317711522
陈志勇 联系电话:13661937449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项目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册报名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s://xy.yzw.cn/sj/bid-detail?tenderId=3071433&source=1&tenderCode=cscec230613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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