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经开区长春路、港支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6807.2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07.2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文栋153855369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区长春路、港支路改扩建工程
二、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芜湖经开区长春路、港支路改扩建工程,长春路(长江北路-凤鸣湖路)道路长约2公里,长春路为城市支路,现状道路红线宽约为17m,其中行车道宽度约为11.5m,主要包含道路车行道扩建至六车道、刚改柔、景观绿化提升、雨污水改造、交通工程、管杆线迁改配合服务等等;港支路(长春路-港湾路)道路长约500米。港支路为城市支路,现状道路红线宽约为13.5m,其中行车道宽度约为6.50m,主要包含道路改扩建、刚改柔、景观绿化提升、雨污水改造、交通工程、管杆线迁改配合服务等等;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建设,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建设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模:长春路(长江北路-凤鸣湖路)道路长约2公里、港支路(长春路-港湾路)道路长约500米。
2.项目合同估算价:6807.22万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和(3)资质的独立法人:
(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的独立法人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协议(如有)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2家。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款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2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2日10: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3-5848996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林文栋
电话:15385536931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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