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红旗一光伏电站、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珠玉光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芦永霞0971-632292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伏电站治安反恐防范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红旗一光伏电站、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珠玉光伏电站治安反恐防范系统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4341-QHDGF-JZ/JG-[2022]第02号(总006号)

4121-GHYX-JZ/JG-[2022]第08号(总030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包 人: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红旗一光伏电站、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珠玉光伏电站治安反恐防范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红旗一光伏电站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6km,距西宁市约180km,占地面积约为17.616km²,场地平均海拔在3200m,多年平均气温4.9℃,多年最大风速27.4m/s。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珠玉光伏电站位于海南州二塔拉区域,距共和区域管理中心约50km,距西宁市约180km,占地面积约为18.99km²,场地海拔在2920m,多年平均气温4.9℃,多年最大风速27.4m/s。

根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GA1800.5-2021)的要求:太阳能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重点目标的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重点目标、二级重点目标、一级重点目标。根据海南州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将下列电站列为一级目标。

序号

场站名称

重点部位

重点目标等级

常态防范级别

备注

1

珠玉光伏电站1000MW

升压站

一级

常态一级防范


2

红旗一光伏电站1000MW

升压站

一级

常态一级防范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红旗一光伏电站、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珠玉光伏电站治安反恐系统改造及伴随服务。

1.2.2工作内容

(1)投标设备的选型、制造、工厂装配与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等;

(2)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现场开箱验收;

(3)提交图纸和资料,图纸包括设备图纸、两站全套施工图及竣工图等;

(4)配合完成本项目投标设备与现场其他系统(设备)之间的连接工作,并负所投设备质保期内硬件、软件升级、扩容等工作;

(5)负责预留投标设备与区域运管中心、当地110指挥中心之间的接口,配合所投标设备的安装及后期调试接入等工作;

(6)负责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工作,投标人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安装、调试、试验、联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等;

(7)负责售后服务、招标人人员的培训。

1.2.3交货地点及时间(交货地点及工期)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所有产品送达本合同约定地点;

(2)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红旗一光伏电站和珠玉光伏电站;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4)安装及调试工期: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综合管理平台、周界防护摄像机、升降柱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综合管理平台、周界防护摄像机、升降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

投标人所投标的安防系统视频服务器,存储设备、工作站、周界防护摄像机、视频存储服务器等设备以及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中的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所投标的摄像机等需提供检验报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在国内向大型市政工程或商业场所或工矿场所或大型电站提供过至少2项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或部署集成过2套安防系统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9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2年8月10日10:00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国家电投大楼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踏勘联系人:余争 联系方式:17697831393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代理授权书。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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