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雨花现代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00819002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现代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盛世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819002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1 479800
 合计金额小写: 4798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长沙市雨花现代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房屋管理与养护服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服务、保洁与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安全保卫任务。

物业管理服务费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含税。

分项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人工成本

工资、福利

5人的所有薪酬待遇

217700

2

435400

2

管理成本

耗材、管理费用及合理利润

耗材及管理成本、合理税金

10200

2

20400

3

税金成本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按5个点计算税金

12000

2

24000

合计

47980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479800大写:肆拾柒万玖捌佰元人民币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01 —— 2022-09-30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侯照社区筹委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为长沙市雨花现代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按季度支付。签订正式合同后,每自然季度结束前5日,乙方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请款流程,自财政请款流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款项至指定账户。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湖南盛世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3189999101000402047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长沙市示范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服务,规范管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房屋管理与养护服务

负责园区房屋及共用部位、公共楼道灯、路灯、厨房区域、公共场所场地的维护保养。

(二)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服务

1.负责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做好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供电、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正常运行使用。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需24小时内维护响应,及时排除故障;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3.消防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灵活性。

4.做好智能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保洁与卫生管理服务

1、公共区域日常保洁

范围:建筑物范围内公用走道楼梯间、地面设施、外墙、铝合金窗、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标识标牌、绿化地等的卫生工作。

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地面需半年一次进行打蜡打磨、清洗,保证没有污渍。

2)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3)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楼顶要进行定期打扫,要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5)道路、前后坪及过道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

6)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草坪,枯枝落叶及时清理

7)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定期清洗,保证无过夜垃圾。

8)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9)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2、室内区域日常保洁

范围: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楼梯间、卫生间、走道。

服务标准:

1)房间内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地面定期打蜡打磨、清洗,保证没有污渍。

2)门窗、玻璃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门窗清理,每季度至少擦洗一次玻璃,所有窗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

3)空调清洗:空调使用期间每季度清洗一次,每年检查、保养二次,保证其正常使用。

4)会议室:根据办公室的要求,负责会议服务工作,会议室会前会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要保持干净整洁。

5)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3、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要求:物业范围内所有垃圾箱、桶等必须每天做到及时按垃圾分类的要求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

4、卫生间保洁:

保洁要求:专人负责管理,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每日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及镜面无积水,无污渍。

5、及时进行沟道、流泥井、化粪池等排水排污系统的清疏,保证排水出户后的管路畅通。

(四)绿化养护服务

负责园区内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做好花卉草木的养护工作,保持花卉草木外形优美,生长良好。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1、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2、服务标准:

1)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枝及病虫害现象。

2)定期定量修剪、维护及时清除杂草,采取事先防护措施,严格杜绝因暴雨、冰雪、狂风等恶劣天气造成过长的树枝承载过重、断裂,从而危害人员、财产安全现象的发生。如因物业管理公司未采取定期修剪、维护、事先防护措施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物业管理公司依法承担责任。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损失额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得到长沙市雨花现代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委员会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3)室内外花木摆放及养护。

4其他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五)安全保卫任务

1、服务内容:负责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办公楼前坪、后坪、过道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办公大楼的夜间守护;负责电视监控室值班;负责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消防设备运行管理,消防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负责公共秩序维护,处理维稳、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等。

2、服务标准:

1)负责对物业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巡逻及执勤守卫,维护服务区域内正常工作秩序。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2)建立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3)保卫院内财产和设备设施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重大险情及安全隐患及时控制现场并报告。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处理好接访、上访等安全维稳工作,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严格控制车辆出入,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

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7)招标方属政府部门,来访群众比较多,安全保卫人员要服从招标方要求,配合做好登计、协调、接待等工作,接访过程中要克制礼让,严禁发生争执和冲突,必要时按采购方要求确保所有安全保卫人员全员上岗。

8)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巡视,定期进行联动测试,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9)其他由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六)服务人员岗位设置及要求

配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水电人员、保洁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具体人员岗位配置如下表:

序号

类 别

人员

配置

备 注

1

保安人员

4人

负责人员进出管理,大件物品出入管理,维持车辆秩序,巡视停车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2

水电维修工

1人(兼)

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3

保 洁 人 员

1人

严格按照卫生和清洁标准做好园区内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厨房大清扫、会议室的清洁及会议服务。要求人员基本固定。

4

项目管理人员

1人(兼)

年龄20-50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且有物业管理实际操作经验,负责园区内的各项工作。

合 计

5人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办公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有权监督乙方对物业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责令乙改正,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服务人员的工作日早、中餐和住宿。

4.负责向乙方提供大楼设备管理所需的资料和附件等。

5.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意见,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

6.负有按合同规定拨付委托管理费用的责任。

7.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按物业服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品目的物业服务档案、相关信息(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各一份),严密保管好,并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若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服务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工资不低于长沙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给聘用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3.乙方所有服务人员统一着装,需持有健康证,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的服从和服务意识,无前科劣迹。

4.乙方所有工作必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的日常生产工具由乙方自行管理。

6.定期与甲方交流物业管理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7.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移交采购方购置的全部设备、设施档案资料及各种历史资料便于其他公司接手工作。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

2.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3.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甲方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以甲方签合同时出具的考核标准为准:考核等级共分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A等,当月物业费用满额支付;考核结果为B等,限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整改,扣除当月物业费用的5%;考核结果为C等,限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整改管委会提供评分依据,建议物业公司更换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扣除当月物业费用的10%;考核结果为D等,建议终止物业合同,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后明确。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服务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不与甲方成立任何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人身依附关系。

6.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可督促甲方,并按日收取3‰的违约金。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对方依据本合同及法律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物业管理费用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合同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2.为维护公众、甲方、乙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雷击造成漏电、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乙双方因采取紧急措施所造成对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任何一方对对方(包括本物业业主)的经营信息及相关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侯照社区村部三楼 地址: 西湖街道枫林一路西湖文化园创意文化街B2-201号
法定代理人: 余忠 法定代理人: 刘志勇
委托代理人: 李情 委托代理人: 黄文妮
电话: 0731-89606072 电话: 0731-88630658
传真: 0731-8960607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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