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洞井110KV、圭塘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和“国有土地”手续办理委托代理报建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55.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2020122500902
预算金额55.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JZ-20201225009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星城规划报建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洞井110KV、圭塘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和“国有土地”手续办理委托代理报建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1225009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洞井110KV、圭塘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和“国有土地”手续办理委托代理报建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559500
 合计金额小写: 559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洞井110KV、圭塘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和“国有土地”手续办理委托代理报建服务项目5595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4-20 —— 2021-10-2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报建手续起始时间以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后,乙方在2021年8月20日完成国土手续(如无耕地指标等相关问题,报建时间顺延),规划手续在2021年10月20日完成(需市局同意在取得省厅批单后先行进行技术审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委托代理报建服务费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取得划拨地正式红线、国土不动产证和划拨决定书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委托代理报建服务费4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委托代理报建服务费30%。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城南东路支行(长沙市星城规划报建服务有限公司:80006924140201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办理1:500实测地形图

[if !supportLists]2、[endif]办理规划依据图

[if !supportLists]3、[endif]办理市资规局土地测绘成果

[if !supportLists]4、[endif]办理市资规局土地地籍调查

[if !supportLists]5、[endif]办理市资规局土地公告

[if !supportLists]6、[endif]办理市资规局土地一阶段审查

[if !supportLists]7、[endif]办理市资规局土地一书四方案

[if !supportLists]8、[endif]办理市资规局耕地补充方案

[if !supportLists]9、[endif]办理缴纳市资规局土地各项收费

[if !supportLists]10、[endif]办理市资规局整理卷宗上报市政府审批

[if !supportLists]11、[endif]办理省自然资源厅土地核费并缴费

[if !supportLists]12、[endif]办理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单

[if !supportLists]13、[endif]办理市资规局新的测绘成果

[if !supportLists]14、[endif]办理市资规局内部相关程序审查

[if !supportLists]15、[endif]办理市资规局上报市政府审查

[if !supportLists]16、[endif]办理报市政府同意后划拨地公示

[if !supportLists]17、[endif]办理取得划拨正式红线、国土不动产证和划拨决定书

18、办理总图和规划方案设计文本和市资规局沟通

19、办理总图和规划方案文本第一次进市资规局审查

20、办理总图阶段并联审查

21、办理总图核经济技术指标

22、办理项目建筑外立面造型及色彩、材质上报市资规局技术例会委会

23、办理规划总图公示

24、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进入总图和规划方案文本的第二次进市资规局审查,取得审定的总图

25、办理规划报建图进窗市资规局审查

27、办理规划核面

28、办理规划报建图阶段并联审查

29、办理规划放线

30、办理规划定位红线图

31、办理取得规划工作联系单

32、办理白蚁核费

33、办理人防图纸技术审查

34、办理人防核费

35、办理国土核费

36、办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核报建费

37、办理缴纳报建费

38、办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3]9号)规定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该项目报建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进展;

2.甲方对乙方派出的报建员工作不满意时,有要求乙方更换报建员的权利;

3.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工程项目全面真实的情况,以便乙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4.在办理各项手续过程中,甲方有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时交纳各项费用,配合完成该项目报建手续的义务;

5.甲方有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甲方负责支付所有行政性收费、需由第三方出具的各类评估报告、编制等的服务费,乙方负责支付(现场踏勘费、正常协调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的时间内每完成一项工作,有得到相应报酬的权利。由于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而导致案卷不能办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乙方有自主支配工作时间的权利,但必须根据工作所需,随时配合甲方;

3.甲方如有项目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使报建工作增加了难度,或因土地及周边纠纷影响了报建进度,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将进度计划顺延;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建设项目的报建进度和情况;

5.乙方有对甲方项目保密的义务;

6.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由国网长沙供电公司提供,乙方不承担办理该项工作;

7.本项目为一次性报建,对于已经取得行政审批的成果,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变更,所增加的工作量不包含此合同内,需重新协商签定增加工作量补充协议。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报建工作的,甲方应该根据其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该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除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相关事项外,乙方都应按时完成报建工作。无正当理由延期的,乙方应自延期日始承担每日总价0.1%的违约金,且乙方承担其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雨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方签订合同及提供相关资料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延时责任:

1.因办理部门原因推迟卷宗受理或办理时间导致延时的情况;

2.甲方如有项目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使报建工作增加了难度,影响了报建进度,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利将进度计划后延;

3.政策调整导致延时;

4.甲方提供资料不符合相关要求致使退窗导致办理时限延长;

5.甲方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导致办理时限延长或无法继续办理;

6.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本合同将相应进行变化。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大院二号办公楼B座213办公室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112号鸿景苑1栋501室
法定代理人: 张辉煌 法定代理人: 罗湘桥
委托代理人: 吴灿 委托代理人: 薜荔
电话: 0731-85880317 电话: 0731-84452270
传真: 0731-85880317 传真: 0731-84452270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采购内容.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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