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郧西县中心】郧西县关防乡回龙村联村电站5100000Wp集中式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项目郧西县关防乡回龙村联村电站5100000Wp集中式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项目(HBYX-202012QG-00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885.7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x-202012qg-005001001
预算金额1885.7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4
公告正文
郧西县关防乡回龙村联村电站5100000Wp集中式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项目郧西县关防乡回龙村联村电站5100000Wp集中式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项目(HBYX-202012QG-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012QG-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关防乡回龙村联村电站5100000Wp集中式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20322-44-03-05389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惠民光伏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惠民光伏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土门镇茅坪村附近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装机容量约5100000Wp,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项目建成后,预计多年平均上网电量为564.83万kWh。 其他:项目投资总额约1885.73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设计、场地平整、土建施工、本项目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并网发电申办。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合同估算价:1885.73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施工工期为图审合格后45日历天。 质量标准及质保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项目需满足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并网及运营相关国家规范及电网公司要求,同时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标准和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设计质量标准为合格。(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Q/GDW617-2011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土建部分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安装部分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4)质保要求:从光伏电站移交之日起,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质保 10 年,箱逆变一体机质保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光伏电站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链接、网站公示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人员资格要求:①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动力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的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第⑤、⑥条需提供相关网站网页查询截图,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对以上信誉要求进行查询的权利,一经发现有上述任何一项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他各条提供相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2)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资料,负责与招标人、相关部门、第三方等沟通、结算等。(3)联合体成员需提供资质证件、文书及其他资料,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根据十人社发[2018]87 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若是外地公司在十堰市(包含各县市区)没做过项目,也没有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惠民光伏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郧西县土门镇茅坪村五组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8号江景大厦B座10楼
邮编:
442600
邮编:
430014
联系人:
熊沛霖
联系人:
邓兵
电话:
15172276552
电话:
1857167276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422352449@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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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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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0年12月0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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