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鹤岗项目中期调整-峻兴水厂至富力泵站供水管线改造工程、一泵站-净水厂供水管线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 10 - 12
亚行项目名称: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
亚行项目贷款号:Loan 3827-PRC
合同名称:鹤岗项目中期调整-峻兴水厂至富力泵站供水管线改造工程、一泵站-净水厂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合同编号:HG-WS-W16、HG-WS-W17
招标编号:GLTC-242BA214E046
评标结果概述如下:
[001]鹤岗项目中期调整-峻兴水厂至富力泵站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1. 投标人列表
投标人名称 |
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 (包含折扣) |
评标价 (人民币元) |
鹤岗市龙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佳木斯市宏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
10214042.17 |
9494042.17 |
黑龙江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695772.28 |
10975772.28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504854.93 |
9784854.93 |
中科峰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979900.00 |
9239080.51 |
黑龙江瑞聚祥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900124.96 |
12180124.96 |
黑龙江省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902315.21 |
9177836.28 |
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779828.09 |
13021243.30 |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11243.93 |
14091789.50 |
2. 各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鹤岗市龙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佳木斯市宏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未中标原因:评标价非最低价;
黑龙江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标价非最低价;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评标价非最低价;
黑龙江瑞聚祥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评标价非最低价;
黑龙江省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澄清回复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7.2条的要求,关键岗位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和资格标准第2.5条人员的要求,投标被拒绝;
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特殊经验、关键岗位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和资格标准第2.4.2条特殊经验和第2.5条人员的要求,投标被拒绝;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中标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回复,视为放弃澄清权利,投标被拒绝;
3. 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 |
中科峰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国籍: |
中国 |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景街29号 |
投标人企业性质:(国营企业、私营企业或其他三选一) |
私营企业 |
合同价格: |
9959080.51元人民币 |
合同期限: |
9.5个月 |
合同主要内容: |
峻兴水厂至富力泵站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合同价的10% |
[002]鹤岗项目中期调整-一泵站-净水厂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1. 投标人列表
投标人名称 |
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 (包含折扣) |
评标价 (人民币元) |
鹤岗市龙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佳木斯市宏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
20443641.55 |
19242021.55 |
黑龙江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999718.11 |
17799718.11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186.80 |
18800186.80 |
中科峰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7999900.00 |
16799900.00 |
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066382.14 |
19866382.14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500921.32 |
20300921.32 |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911500.23 |
22711500.23 |
2. 各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鹤岗市龙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佳木斯市宏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未中标原因:评标价非最低价;
黑龙江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评标价非最低价;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评标价非最低价;
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特殊经验、关键岗位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和资格标准第2.4.2条特殊经验和第2.5条人员的要求,投标被拒绝;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评标价非最低价;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中标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回复,视为放弃澄清权利,投标被拒绝;
3. 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 |
中科峰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国籍: |
中国 |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景街29号 |
投标人企业性质:(国营企业、私营企业或其他三选一) |
私营企业 |
合同价格: |
17999900.00元人民币 |
合同期限: |
9.5个月 |
合同主要内容: |
一泵站-净水厂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合同价的10% |
1.提交与招标过程有关的投诉: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天内,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方式递交与报价过程有关的投诉。
投诉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楼
联系方式:0451-82367132转8401
2.联系方式
业主名称: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联系人:张宇峰
电话:0468-6670038
电子邮件:hgssglzb@163.com
项目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系人:宋祥民、吴孟迪、王淼、刘劲松
电话:0451-82367132转8401
电子邮件:glzb3893@163.com